当前位置:首页 经世济民
马前兵:为什么精英卖国? 
作者:[马前兵] 来源:[作者惠寄] 2012-07-28

    因为精英层、管理层的人他们要在卖国、害国中才能受益。因为我们缺少让精英层、管理层在爱国中获益的机制!!!

    两三个月前我一个给副市长当秘书的同学请客,席间还有几位副厅级领导的秘书也在,他们谈到了一个税务局领导层集体腐败的案子。我发表了些看法,认为主要问题不是出在人上,而是制度是有问题。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但是制度应该怎么做,我谈了点自己的看法——

    在中国,高薪养廉做不到,但绩效养廉还是可行的。

    就案子中的单位来说,如果税务局稽查人员查补税款一个亿,奖励他的团队一百万(领导就象中国队获金牌的教练那样也跟着拿一份),那他还需要腐败吗?

    席间有人说,那会不会出现敲诈,违法撬锁等等呢?

    我回答说,当然这些是法律应该并且可以限制得了的。比如要求法定程序,规定违法查补的不奖励且罚款等等。

    有人又说,那岂不是大家都要到税务局?

    我回答说,在法定程序下,还要检获企业的税案,那是需要相当专业的,不是随便人都可以做得到的,确实会有更多的精英去税务局,这是好事。让精英可以从正义的事业中获益,才应该是人类社会健康的状态。

    又有人说,人家外国的公务员不是这样的,不是一样管理得很好吗?

    我回答说,中国和外国完全不一样,英美日等国,其经济资源主要在私人财团手中,而中国的经济资源主要在政府手中。国外社会的运营更多地是依靠私人和民间组织,因为经济资源掌握在财团手里,很多事情并不依靠政府和公务员,而是通过财团和民间机构。而这些财团和民间机构,是最注重绩效的。事实上外国的财团、民间机构和中国政府一样,都是雇佣人来管理,为什么他们会很有效率?关键就在于绩效。不只在经营上的绩效,更重要的还在于监督上的绩效。

    假设一家西方的私人财团,他也是要雇佣总经理的。这位总经理如果吃里爬外,财团雇佣的律师可以检查审计这位总经理,而且发现了问题,是有合法的高额奖励的。简单说就是:查他,有奖。另外像一个律师发现一家污染企业,在进行调查后起诉家家污染企业,污染企业高额赔偿金中,有一部分就是律师的收益。所以律师做这些事情,是相当有积极性的。

    而在中国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机构,审计师发现国企业经营问题,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污染,税务局发现企业偷税,经办个人和单位是没有什么收益的。从长远看,我们也可以利用民间机构,但当前相当一段时间,如果行政机构缺乏绩效,则要么死气沉沉,要么腐败频发。要让精英从爱国中能够受益,而不是从卖国、害国中获益。

    为什么很多审核审计拟上市公司的事务所会帮助造假?他们严格审计不会有多少益处,坏处却是很明显的。我们缺少让他们去严格审核的制度环境,缺少让他们只能从严格审核审计中获益的设计。当然,我不是说西方都好,他们的上市公司也不都是苹果、谷歌之类的公司,私人财团独大,贪婪无法控制,否则也不会有次贷危机了。我想说我们体制基础本来要比西方更好。真的是有公有制的优越性的,只不过我们没有用好,发挥好,发展好。人性趋利,掌权者羞于言利,精英层无法从正规则中得利,才会有那么多的潜规则。将中国队奥运夺金奖金分配的模式参照于政府管理层,相信整个选人用人的局面将完全的不一样。即使有略偏差,那也是在条件基本一致下的小偏差而已,不影响大局。

    像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很多事务所在争,因为是按帮企业汇算的金额计算收费,为什么不规定只能从查出的违规金额中才能按比例收费,否则只能收取较少的固定费用?为什么不改变事务所只能向企业献媚争宠的状态,改为向税务局竞标进行所得税汇算?

    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管理也中一样。拟上市公司将审计费交证监会。证监会组织事务所对拟上市公司进审计。未发现问题的事务所只能拿点辛苦费,审计出问题的,按审计出问题的金额按一定比例奖励,同时对拟欺骗上市的公司进行罚款……

    而目前的现状却往往是相反。

    如果精英层甚至政府管理层只能从与违法分子同流合污中获益,怎么能指望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现在很多人对呼吸的空气不放心,对喝的水不放心,对吃的食物不放心,一向被认为是淳朴的农民,有的卖出的粮食甚至是自己不敢吃的,这不是谋财害命吗?我们似乎陷入了不法分子的汪洋大海,他们一边兴风作浪,吞噬国民得益,腐蚀社会良知,一边利用人民的不满攻击政府和国企。为什么他们能够为非作歹却贼更恶人(闽南话,意即做坏事的人反而说话更大声更气壮)?因为他们做坏事,有绩效,有巨额风险收益,遇风险敢于狗急跳墙。如果维护国家利益也有绩效,哪怕只是违法分子的百分之一,情况也将大大不同。我以前解说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至少是有极大的可能,将转化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前提就是正道也有绩效。

    掌握经济资源的政府如果羡慕并学习不掌握经济资源的外国政府模式,就象邯郸学步一样是危险的。除非还有一种情况发生。我以前看邓小平文选,解放前的那部分里,邓小平说过一种模式,党负责向人民推荐干部,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我又看美国的选举制度,事实上是美国财团向人民推荐总统候选人,再由人民选举产生。不管谁要当总统候选人,没钱打广告是不可能让民众认识的,两个商品一个打广告,一个不打广告,销路完全是不同的。要钱打广告,就要受财团的限制了,经过财团把关后推出的两个候选人,谁上其实问题都不大。何况后面还有不少保障机制。我党有可能学习借鉴美国财团的这种模式,隐向幕后吗?在经济资源从政府剥离出来后,绩效可以在掌握经济资源的党和民间组织中提倡,政府那就学外国政府一样倒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而党和民间组织,完全可以从守护国家财产中受益。


相关文章:
·韩毓海:毛泽东为什么要批判《武训传》
·郭进绍 :《诗经》为什么不押韵?陈第破解千年古音之谜
·普京:有必要再一次解释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全文)
·王林敏:为什么要为商鞅正名(2):基于华夏立场
·李玲:中国为什么能?我们开启了经济学理论新时代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