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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显明:毛泽东与法家 
作者:[何显明] 来源:[网友推荐] 2005-12-25

  毛泽东赋予了“造反”概念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几乎可以涵盖打破现存秩序,建设“新人新世界”的全部社会实践。从文化层面来讲,“造反”就是要彻底打破以儒家思想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沿续了几千年的正统文化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泽东晚年的文化实践的确把五四新文化运动激进的反传统主义推向了极端,尽管两者的精神旨趣与价值坐标有着很大的差异。

  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产儿,毛泽东在青年时代就表现出了对正统主流文化的不信任感。张扬个性、自作主宰的价值取向,把整个传统文化都推向了重估一切价值的“理性法庭”。为了彻底摆脱传统主流文化的束缚,防止刚刚苏醒的主体意识受到传统观念潜移默化的侵蚀,毛泽东对湮没自我的奴隶心理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我们住在这繁复的社会,诡诈的世界,没有批评的精神,就容易会做他人的奴隶。某君谓中国人大半是奴隶,这话殊觉不错。”青年毛泽东主张进行“彻底研究。不受一切传统和迷信的束缚,要寻着什么是真理。”“以一己的心思,居中活动。如日光之普天照耀,如探海灯之向外扫射。”这实际上就是要以自我为中心,自作主宰,以自己的理性意识作为评判一切事物的最高圭臬。这样一种强烈的批判意识,就为毛泽东日后从事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和反教条主义的思想斗争,乃至晚年的文化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心理基础。1942年,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毛泽东还特意强调指出:“共产党员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都要经过自己头脑的周密思考,想一想它是否合乎实际,是否真有道理,绝对不应盲从,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建国以后,他也一再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敢想敢干,不要迷信任何权威。1959年4月5日,在中央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就告诫党的干部说:列宁提出反潮流,有许多时候是这样的,要反潮流。要把自己心里的话讲出来,马克思讲的,共产党员不要隐瞒自己的政治态度,而我们的中国人是个中庸之道,学孔夫子学得太多了,生怕穿小鞋、撤职、开除党籍、留党察看,老婆离婚,甚至于砍头等等。那么怕,受这些痛苦有什么要紧。

  丧失主体意识和批判意识必然走向盲从,走向奴隶主义,但批判意识如果失去了理性的规制,所谓的批判同样也可能沦为非理性的情绪冲动。从毛泽东晚年的文化实践来看,对奴隶主义的憎恶,实际上已使他思想性格在相当大程度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采取与传统观念、流行见解对着干的方式,来彻底解构传统的文化秩序。工于心计,以揣摩领袖思想风向为能事的张春桥曾认为“主席的性格特征是标新立异”。不以人废言的话,“标新立异”的概括,倒是相当真切地抓住了晚年毛泽东的思想性格和文化性格。事实上,毛泽东自己就很欣赏“标新立异”的文化取向。50年代末,在一次谈到文艺表现形式时,毛泽东就明确提出:“应该‘标新立异’……为群众所欢迎的标新立异”。所谓“标新立异”,体现在文化实践上,就是“反潮流”,就是要跳出人们习以为常,或视为天经地义的传统观念的框框,彻底颠覆沿续了几千年的文化秩序与思想传统。

  政治巨人的大视野、大胸襟,同标新立异的思想性格融汇在一起,使毛泽东晚年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实践呈现出了极为复杂的景象。一方面,不好盲从,独辟蹊径的思维方式,使毛泽东在解读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过程中,出语惊人,新见异说纷呈迭出,往往能别开生面,发人所未发。尽管他提出的一系列论断,也许大都有商榷的余地,但人们却很难否定它作为一家之言的地位。另一方面,将标新立异的思想性格推向极端,又往往容易形成为立异而立异的文化取向,由此得出的结论,也很难说有什么站得住脚的逻辑或事实依据。

  在“大传统”或者说精英文化层面,毛泽东的文化造反实践,是以崇法非儒的形式彻底打破儒学独尊的传统文化格局。长期以来,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目中,法家思想由于赤裸裸地主张严刑峻法,宣扬不择手段的霸道策略,撕毁儒家道德温情主义的面纱,无异于残暴专制政治的代名词。历史上只有极少数异端思想家如李贽等人才能跳出正统思想的框框。近现代以来,“富国强兵”价值吁求与打破儒学独尊地位的文化选择,才使得法家的思想价值得到了一些思想较为激进的思想家如章太炎等人的正面肯定。同五四新文化运动捣毁“孔家店”,张扬诸子学说的文化取向相一致,毛泽东在抨击儒家正统思想的同时,却给予了法家思想极高的评价。法家思想成为他心目中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现代的诸多思想人物和政治人物中,对法家思想的地位和价值的评价能达到毛泽东所给予的高度的,并不多见。

  毛泽东对法家思想家与政治家的推崇可谓由来已久。他所留下的最早的文字,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中学作文,就是一篇为法家人物大唱赞歌的雄文。文中毛泽东把厉行变法的商鞅称作“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中“首屈一指”的“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他甚至为愚昧的百姓不能理解和拥戴这样一位政治家而感到悲哀,并认为这正是“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的根源。毛泽东尊法贬儒的文化取向,在晚年达到了极致。他几乎是一手导演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崇法批儒”的思想政治运动。从彻底解构精英文化传统的文化取向出发,“孔学名高实秕糠”,历代正统的儒家圣贤几乎一无足观,而那些曾遭到过猛烈攻击的,甚至是“恶名昭彰”的法家人物则个个粉墨登场,尽得风流。“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这些人都主张法治,犯了法就杀头,主张厚今薄古。儒家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都是主张厚古薄今的。”最突出的例子便是为秦始皇辩护。自秦王朝覆灭以来,正统的儒家知识分子一直把秦始皇当作反面政治教员,不遗余力抨击秦始皇的“霸道”政治。西汉著名的儒学家董仲舒总结秦王朝二世而终的经验教训,认为其根源就在于秦始皇“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狠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作,趣利无耻;又好用惨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汉代著名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也指出:“秦王贪狠暴虐,残贼天下,穷困万民,以适其欲也。……秦始皇帝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力罢不能胜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养者驰骋弋猎之娱,天下弗能供也。劳罢者不得休息,饥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无所告诉,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仇,故天下坏也。”汉代以后,历代正统的儒家学者,莫不大骂暴秦不止。

  就是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帝王,毛泽东却给予了很高的历史评价。“秦始皇比孔子伟大得多。孔夫子是讲空话的。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物。不但政治上统一中国,而且统一了中国的文字、中国各种制度如度量衡,有些制度后来一直沿用下来。中国过去的封建君王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如果说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历史功绩使得后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他的某些霸道作风的话,那么,焚书坑儒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就是秦始皇难以洗刷的一大污点。章太炎尽管对秦始皇做了很高的评价,但也承认这是他的一大过失。而在毛泽东看来这一点实际上也算不得什么,很大程度上是维护其统治所不得不加以推行的。他曾指出:秦始皇是个好皇帝,焚书坑儒,实际上坑了460人,是孟夫子那一派的。其实也没有坑光,叔孙通就没有被杀么。孟夫子一派主张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我们有许多事情行不通,秦始皇那时也有许多事情行不通。言下之意,秦始皇是因为在推行统一中国的政策,遭到儒者的反对,不得已才坑了几百个守旧的儒生。针对一些民主党派人士以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话题来暗示共产党的一些做法,毛泽东甚至还说过: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460个儒。我与人辩论过,说我们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可惜的是他们说的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这一切,在那些受到过较多的正统观念影响的人听来,真够得上“骇人听闻”4个字。

  站在正统的儒家立场上看,晚年的毛泽东似乎有一种故意与流行的观念唱反调的“癖好”。譬如,商纣王历来被认为是荒淫无道的暴君典型。然而毛泽东却认为把他看作坏人是错误的,他其实“是个很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他经营东南,把东夷和中原统一巩固起来,在历史上是有功的。”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俘虏政策做得不太好”。在这一问题上,毛泽东多少受到了郭沫若的一些影响。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这几乎是千余年来中国文人学者对曹操的盖棺之论。在中国传统道德化的语境中,一个“奸”字就足以让人“永世不得翻身”。然而,毛泽东对曹操的功业、诗文乃至性格却一直有很高的评价,晚年更是不无义愤地大翻其案。他曾写道:“曹操统一北方,创立魏国。那时黄河流域是全国的中心地区。他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抑制豪强,发展生产,实行屯田制,还督促开荒,推行法制,提倡节俭,使遭受大破坏的社会开始稳定、恢复、发展。这些难道不应该肯定﹖难道不是了不起﹖说曹操是白脸奸臣,书上这么写,剧里这么演,老百姓这么说,那是封建正统观念制造的冤案,还有那些反动士族,他们是封建文化的垄断者,他们写东西就是维护封建正统。这个案要翻。”

  
  (摘自《超越与回归:毛泽东的心路历程》,学林出版社2002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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