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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时庆案背后:资本市场的政商谱系 
作者:[新法家] 来源:[新快报2011年05月15日] 2011-05-18

    近日判决的肖时庆案,再次将多年来的证监系统的政商通道展现聚光灯下。肖时庆辗转任职于证监会包括发行部、上市公司部、股改办等多个实权部门;下海之后长袖善舞,游刃于多个寻租通道,敛聚家财数目巨大。

    多年以来,进出政商通道的证监会系统官员数十人,他们分布于基金、券商、上市公司等多个行业,多身居高位,担任要职。所幸的是,这些前官员大多能够找准定位,履行职责,为各自服务机构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而肖时庆案,只是个案而已,犯案者自己领罪,并没有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和危害。

    市场注意到,面对政商通道可能引发的寻租现象,监管层已开始加以规范,未来有效的防火墙可望建立。2009年11月4日,证监会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准则》),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准则》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须经过相应的规避期后,方能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监管对象任职。《准则》也对证监会工作人员的其他职务行为进行了规范。

不成文规定造就政商谱系

    王、肖案从案发至审结,都被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究其原因,是两人都带有深刻证监会系统的背景。

    据记者的统计,在1996年至2011年3月间,共有58名原证监会官员出任券商和基金公司副总级高层。其中,15名任职券商,43名任职基金公司。

    15名出任券商高层的前证监会官员中,2001年出任西南证券[11.87 0.00% 股吧]总裁的王珠林和总裁助理的徐鸣镝,分别来自证监会的发行部和上市部。在二人来到西南证券8年后,西南证券在2009年借壳长运股份上市。西南证券当前的业绩和实力,已非当年可比。

    同样是在2001年,原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肖时庆出任东方证券总裁;发行部另一位30岁的工作人员吴敏文出任世纪证券总裁,成为当时最年轻的证券公司总裁;原证监会上市总二处处长王斌出任北京证券副总经理。

    在上述三券商中,北京证券2009年重组后最终成为合资券商——瑞银证券;东方证券的肖时庆在转任银河证券总裁后最终入狱;世纪证券的吴敏文2005年去职。

    除去上述人士,还有一批的证监会其他部门以及各地证监局副处级以上干部甚至普通职员,分别担任券商中层以上干部。这一现象,在证监会管的三家券商银河证券、安信证券以及民族证券,较为普遍。

    据上述曾在证监会某部门任职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证监会内部曾有不成文的规定:在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或年龄在55岁以上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都可申请到券商、基金或交易所工作。

证监会官员最想去的基金公司

    上述人士表示,证监会官员最理想的去处是基金公司,原因是不仅薪酬丰厚,而且工作相对简单;其次是交易所,虽不及券商待遇高,但同样比原来在证监会高出数倍,工作简单,不用太“求”人;最后的选择才是券商。

    据记者了解,按证监会的薪酬标准,一般正厅级官员,如作为会计部主任的孙树明,年薪10万元左右,而按广发证券[33.82 -0.56% 股吧]的标准,前任总裁、现任副董事长的李建勇,年薪为799万元。

    上市券商年报资料显示,2009年券商董事的平均报酬榜单中,排名第一的招商证券[18.21 0.94% 股吧]为1102万元,最低的长江证券[11.08 0.36% 股吧]为230万元。2009年券商高管年薪超过250万元的不足20人,2010年年薪超过250万元的高管有40人。其中,券商高管年薪酬最低的,也超过了100万元。

    相比较券商之间的薪酬差距较大,基金公司薪酬整体稳定且相距不大。据《机构投资》报道,2010年,一个中等公司的基金经理年薪在300万元—500万元,作为公司高管应不低于这一水平。

    不过,近两年,证监会官员“下海”的数量骤减。这种情况与相关政策的推出及制度的转变不无关联。

    肖时庆案发被“双规”7个月后的2009年11月4日,证监会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下称《准则》),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准则》明确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包括派出机构人员)离职后,必须经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冷冻期后,才能去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任职。其中,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需要在三年“冷冻期”满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一般人员的“冷冻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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