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逢深圳经济特区建区30周年,举国上下对改革开放赞歌不绝,但我们在赞歌之余,也应该警惕有人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
教育、医疗、住房这新三座大山价格暴涨就是一个典型,它们打着改革的旗号,在维持行业垄断的情况下放开部门的经营自主权,从而使价格迅速上涨。经济学已经告诉我们,垄断的基本作用就是导致价格上涨;反过来也可以说,价格上涨必定是垄断供给(或具有垄断样式的供给)的瓶颈所导致。而这些假改革,实际上是将垄断的作用放大化,因为它在维持行业高准入门槛的情况下,准许部门有自由定价权。
另外一个'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的事例就是所谓的'国企改革',它借口说国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而要改制,但另一方面又没有改革与建立必要的社会公正机制,这样,在改革的借口下,国企公众资产被'内部人'瓜分了。
利用高垄断掠夺人民。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利用自身处于资源稀缺且具有战略性的领域的条件,在争取本部门利益时又可以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又由于我国的宪政缺陷,行政部门有实际立法权,通过发布一纸部门“意见”就可以将垄断权拿到手。例如,在石油行业中有一个“3 8号文件”,就是一个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但赋予中石油和中石化巨大垄断权的“部门意见”。其借口只是中小炼油厂技术差和成本高。
有了“合法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可以一只手伸向消费者,另一只手伸向国库。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O%。而在我国,尽管利润受到工资福利等成本的大幅挤压,据中石油20O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仍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
更为荒唐的是,尽管20O5年中石化赚取了509亿的巨额营业利润,却还从中央政府那里索要了100亿元的补贴。如果按比较保守的70%的标准,中石油2OO5年的总利润中应该有1357亿元归中国政府,中石化则应有318亿元归中国政府,且应取消100亿元补贴。可以发现,只要一个产业存在垄断,全社会,包括国库和消费者,每年就可能有数千亿元的收入被侵夺;十个垄断产业就会转移走数万亿的收入。这相当于我国一年GDP的若干分之一,也相当于每一个中国人收入的不小份额被垄断部门侵夺。
这部分巨大利益,按照垄断部门的内部规则分配。在垄断部门,如石油部门,可以不问利润是否努力所得,直接将工资与利润水平挂钩。当然也不要以为,在亏损的垄断企业中工资就不会偏高。例如,尽管国有银行创造了数万亿的坏账,也挡不住它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2O04年)。名义工资之外,还有包括以住房为主的非货币的高额福利。更不用说,在工资福利之外,还有所谓“职务消费”,包括出门开豪华公车,出差住五星级酒店;等等。
利用土地和高房价掠夺人民
以北京为例,目前盖房子所要花的钱只不过三千元左右/平米。近年来,建筑材料、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并没有跟随房价大幅上涨。然而,北京四环附近的商品房价格已达到三至四万元/平米。事实上,房价中土地成本所占比重已高达惊人的九成。换言之,购房者以高房价购买住房,绝大部分买的不是住房而是土地。
城市土地制度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一是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保证了任何一块土地都不能由个人所有,从而只能由政府代为行使所有权;二是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并赋予与所有权大体相同的权利,使得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也不改变土地全民所有的公有制。换句话说,城市居民拥有土地所有者的名,却实实在在地丧失了土地。而政府虽然不是土地所有者,却实际上拥有土地所有者的一切权利,自然也包括拿到出让土地的收益。也就说,城市居民,作为土地全民所有制中“全民”的一分子,在购买住房时,要支付昂贵的土地成本后,才能获得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相当于在丧失土地后赎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赎回时支付的土地成本已远远超出土地出让金,还包括各种税费和开发商的超额利润。毫无疑问,这当然是一种掠夺。
利用教育医疗等上层建筑部门来掠夺大众
最后看看高等教育掠夺。我国现阶段大学费用支出,包括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开支平均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有的学校仅学费每年就超过1万元。也就是说,从支付能力来看,中国现阶段大学支出与人均收入之比是世界最高收费国家的3倍以上。中国高等教育何以几乎成为对受教育者的“掠夺之手”?究竟什么因素酿成了中国高等教育当今的畸形高收费?大致说来有三:
其一,它是所谓“教育产业化”结出的一个恶果。走了歪路的“教育产业化”的后果,近年来人们是领教过的。表现之一,是将公立教育机构进行商业化操作。突出的一个例子是,遍布全国各地的“大学城”。表现之二,是对公共教育产品商品化而明码标价。名牌大学比二三流大学收费要高,专业之间收费标准也有级差。不同级别、不同名气教师授课,收费也有不同。录取时,差一分,交一份钱,差两分,交两份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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