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看见那些兜售所谓“成功学”的人,我就难以抑制地打心底里产生出一种厌恶的情绪。因为在我看来,所谓“成功学”,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 ———它设定了一种评判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的价值与意义被专横地放在了一个功利主义的天枰上来加以衡量。人在这个体系中不再是一个自然的、拥有上帝或者自然所赋予的无限丰富性的人,人彻底沦为了一种“经济食肉动物”,人除了在经济的“食物链”的顶端去成为一个“杀手”,则他只能到这经济的“食物链”的下层去沦为“食物”。
我不知道,“成功学”能有效将多少人训练成那样的“经济食物链”上的“杀手”,但我知道,那样的“杀手”越多,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将沦为“食物”。问题在于,那些在“成功学”将何以去安顿那些在它的评判标准中沦为“食物”的人呢?换句话说,那些因接受了成功学所宣扬的观念而被洗了脑了人又将怎样安顿他们的不成功呢?
在过去若干万年的人类的进化历程中,大自然用它那伟大的“巨手”把人类中占绝大多数的人设计成了农民、猎人、手工业者。他们的存在形态和那个创造他们的属性的大自然是相适应的。大自然给与了他们属于农民、猎人、手工业者的灵魂和身体。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通过他们的奋斗,不断地把自己变成更加优秀的农民、猎人、手工业者,并从中享受着在劳动中肯定着自己的快乐。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一种与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也随之产生,并凝结在所属社会的政治体制与宗教信仰之中。
自人类进入消费主义的时代以来,历史似乎把另外一种人推上了前台,这种人就是商人。
所谓商人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自己并不生产什么,他们只是在组织生产或在市场上做着互通有无的工作以赚取剩余价值,并借以养活自己。商人也有着商人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只不过,商人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在人类绝大多数时间里,是受到排斥和压制的。商人在人类文明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其形象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个唯利是图、卑鄙残忍的威尼斯商人夏洛特一样备受非议。
如果说,在整个人类文明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商人只是人类社会生活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的话,那么,在近几个世纪所兴起的资本主义以及消费主义的文明形态里,商人(或者说资产阶级)及其价值观替代贵族的地位及其价值观而登上了文明的“御座”,而成为掌握了人类文明的话语权的一种力量。商人和过去的贵族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后者想平民所要的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而前者却试图让整个人类的灵魂都拜倒在由金钱所建立起来的“政教合一”的“王国”的统治之下。在这个王国里,只有两种人———“成功”的人(也就是有钱有势的人)和失败的人(也就是无钱无势的人)。
在传统的社会里,无钱无势的人不一定是失败的人,宗教、宗族、行会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从中获得意义感、存在感的天地。作为一个优秀的僧侣、学者、手艺人、庄稼人、猎人、牧人,他们可以自得其乐地度过有尊严的一生。但在消费主义的时代,这些人除了能够成功地把他们的知识、手艺最大限度地转变成商业利润外、就一无是处了。他们将丧失尊严、丧失在这种形态的文明中发出声音的底气、甚至他们也面临着被迫“不存在”的危险,因为,消费主义文明形态的“马太效应”就是“有的越有,无的更无”。毕竟,在这样的文明形态中,有意义的只能是能够用来实现商业利润的东西,不能用来实现商业利润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然而,在消费主义的文明形态中能够成为“成功者”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人无论他们曾经受到过来自这种文明形态的多少好处、他们都终将被这种文明形态的评判标准划归到失败者的行列中。他们的失败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人的失败,而是这种文明形态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失败的;他们或许并不愁吃穿,但在消费主义的价值体系中,他们感到的是自己的毫无价值。
一个在传统社会形态中备受羡慕的优秀的猎人、农夫、手艺人一旦来到大城市这个消费主义文明形态的大本营,他的长处所能赢得的除了鄙视还有什么呢?或者说,那些因遵循自己被上帝所赋予的秉性而不能成为成功的商人或准商人的人、他们在这个消费主义文明形态的大本营里所感到的除了来自周遭世界的嘲笑还有什么呢?
就这样,绝大多数人的存在基础被深深地伤害了。即使他们没有收到来自现实生活的逼迫,在他们内心的深处,也潜藏着一股子无以名之的怒火。
从消极的方面来讲,这种怒火将“焚毁”一个人的道德情操以及社会责任感,从而会将一个人变成一个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虚无主义者。从积极的方面上来讲,这种怒火就是各种极端化的社会/民族矛盾的导火索。
可悲的是,我们的文明形态正在体制化地大规模地制造着这样的满怀怒火的人,却对它的危险性束手无策。我们的文明形态一边渴望着“稳定”,一边却制造着最为普遍地失败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过去,在中国一些姓田的家族的宗祠里,往往挂着“贫骄堂”三字的匾额。这源于一个春秋战国时代的典故。田氏的祖宗、贫穷的田子方先生一天遇到了一个贵族。田子方先生傲慢地并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贵族很生气,说:“你凭什么不把我放在眼里”?田子方先生则说:“富贵的人傲慢,将丧失其富贵。贫穷的人傲慢,难道会丧失其贫穷吗”?或许,这个典故就是我们三十年前颇为盛行的“越穷越光荣”的思想的根源所在吧。三十年后的今天,倒了个个儿,变成了“越穷越可耻”。这形成了两个极端。极端的社会观念必然滋生极端主义的现实环境。如果,有一天,我们社会中贫穷的“田子方”们也可以自在地、骄傲地活着,而那些所谓“成功”的人也不再骄横地掠夺贫穷人的存在感,则我们的社会,始可与言“和谐”矣。
那句西方谚语绝对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活着,也让别人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