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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大秦帝国》有感——从法学的角度看商鞅变法 
作者:[佚名] 来源:[天涯社区] 2008-11-15
      最近看了《大秦帝国》,其实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商鞅变法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非常重要的事件,对一个学了10年法学的人来说,我很佩服商鞅。个人认为,如果将商鞅变法放在战国时期大的历史背景条件下来看,他真的非常了不起。
  
     首先,我认为商鞅变法秦国社会制度转型的最大功臣。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相继开展了以巩固和健全封建政治经济制度为目的的变法改革运动,特别是魏国李悝(魏文侯时期曾经担任魏相)公布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因为魏国也成为战国初期最强大的国家——霸主,成文法功不可没(据说商鞅在制定法律时借鉴了李悝的法经)。
  
     在夏、商、周奴隶社会时期,主要是依靠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君主的命、诰等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主张“刑不可知、威不可测”,这种不成文法其实是奴隶贵族权利的一种保障,把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行当作奴隶贵族的禁脔,以维护旧贵族的种种特权,而这些旧贵族的特权和当时已经兴起的封建阶层是绝对敌对的,要剥夺旧贵族的权力重新实现制度变革时期权力再分配,必须要求一个公开的、能够体现新阶层利益的法律,让法律不再是少数人的私有财产,成为全社会共知得公开调节器,其实说白了就是社会制度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时候,需要一个保护封建阶层(此时属于新兴阶层)的法律。秦国变法不光是从半农半牧转变为农耕文明,而且也实现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逐步转变,因此从社会发展的整体脉络来说,商鞅变法是不仅是成文法运动的延续和伸展,也是秦国社会制度转型的最大功臣。(所以在电视剧里甘龙等人作为奴隶贵族当然恨商鞅,奴隶制淘汰了他们的权力也就丧失了)
  
     其次,商鞅变法是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商鞅主张运用法律的手段达到建立强大封建政权的目的。请注意,从一开始商鞅就是要推翻旧的奴隶制度建立封建政权,同一时期的很多国家变法虽然也实施了种种政治措施,但并没有根本触动奴隶制度,井田制、实封制、奴隶买卖等等这才是阻碍国家强盛和制度转型的根本,想想看井田制限制了土地的流动、实封制限制了政权的统一、奴隶买卖导致国家军力不足,如果不是彻底的变革,封建制度是无法代替奴隶制的(从某种意义上战国时期和清朝末年十分相向,都是处于一个社会制度的大转轨时期,当然这时另一个问题了,以后等有机会再说)。在主持变法的过程中,商鞅把法家学派的思想主张与秦国“富国强兵”的目标结合在一起,以法律法令作为基本手段,把各项改革措施通过法律的强力推进贯彻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社会领域(具体内容可见《商君书》等相关资料),在他主持变法的过程中,封建法制在秦国得到了深入的贯彻,或者说是深入人心,为秦国封建制度的建立打下了牢固的基础。纵观当时的社会,从奴隶制转型到封建制已经是大势所趋,商鞅变法是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是进步的,这一点毫无疑义。而秦国最后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与其说是秦国的胜利,不如说是封建制度的胜利。
  
     从法律的角度说,商鞅变法大体上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法为律,大大的扩充了法律的内容,从后世来说基本上国家大典都叫“xxxx律”,象中华法系最有名的“唐律疏议”,还有“大明律”“清律”等,就是没有叫“xxx法”的…………,根子上都源于商鞅变法!再说法律形式,我主要了解的是秦朝时期的一些法律形式,说起来非常的多,除了律以外还包括程(关于劳动定额的法规)、课(这个比较牛,相当于今天的国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式(专门工作的程序、原则和公文程式)、法律问答(这个我喜欢,就是官吏回答民众法律问题时对现行法律的阐述和解释)、廷行事(已经判决的案例,要知道秦朝在司法实践中可是广泛采用判例法的)等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容比较全面)。
  
      二、运用法律的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这些在电视剧中都有体现,比如废除奴隶籍给与新国人待遇,奖励耕种等等,实在太多无法一一赘述。
  
      三、运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其实只要废除井田制、奴隶籍,再把土地实封制度改为虚封制度,基本上旧贵族的最根本的特权就已经消亡了。
  
      四、全面贯彻法家学派“以法治国”、“明法重刑”的主张。这在当时也是比较先进的主张,孙先生在《大秦帝国》书后也说从秦国商鞅变法到秦朝灭亡的160年里是中国唯一的古典法治社会,秦之前是礼治,秦之后为人治。这里在多说两句,法治其实是一种治国方略或者社会调控方式。在中国古代,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而人治则强调“为政在人”。法儒两家曾经围绕着“德治”和“法治”进行过长期论战,这个论战后来随着“隆礼重法”和“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而消失。而在现代社会中,法治不再简单的视为“人治”“德治”的一种对立,当一个国家在各种社会控制手段中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而不是选择其他手段作为主要控制手段,即“以法治国”。
  
      顺便说一下,现代社会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人民大众意识的法律,人治则是在极大程度上依据领导个人意治;法治与人治的分界线是:当法律和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高于法律之上。或者说,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大秦帝国》拍得有点过于完美,秦王说的“我定乾坤?法定乾坤”和临死还念念不忘“要法治不要人治”,多少带有一点编剧的个人思想在里面,或者说有借古喻今之意图。
  
      然后谈一下“明法重刑”,这个不得不说秦国的刑法比较严苛,存在大量的身体刑,也就是以破坏人的身体器官作为惩罚的刑法,这也算是“乱世用重典,重典惩奸顽”,但是万事皆有度,过度则有害。还是要做到玄奇最后说的那句话:“天道、人道,终归衡平”!
  
     最后,说上两句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初期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革命(请记住,是革命啊!比改革要出不止一个档次哦!),这次变法不仅给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的过程中得以迅速的发展。商鞅确实被反扑回来的旧势力车裂,但是商鞅变法所确定的政治经济制度、所推行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消失。商鞅死后,商鞅变法的成果被秦国继续继承和发扬,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迅速强盛,最终一举吞并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
  
     (最后的最后,其实这部书、这个电视剧于历史多少有点出入,但是不论怎样,商鞅也好、秦孝公也好,都无愧是那个历史时代的巨人。他们为推动中国历史的发展奠定了不可磨灭的基础,我不是历史学家,只是个学法的学生,商鞅算是法学的先辈,我对他的敬仰之情不可言表。同时,我也希望现代中国能够真正实现“以法治国”、“国富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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