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儒家强调人之初性本善,而法家则反之,强调人之初性本恶,不治不善。
那么到底是人性之初是恶是善呢?我这里强调人之初无恶善,人本无性,育,治则善,不育,治则恶。
其实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强调育,治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已。
那么看看今天的社会,我们应该怎么思考这个问题呢?
中毒事件接二连三,旷难事件不绝于耳,到底是我们那里出了问题?
有人站出来了说是我们的道德出现了问题了,开始对那些奸商进行道德呐喊,这有用吗?
那些奸商们会说道德之几个钱?而呐喊者们如果走到了利益面前,他们还会喊吗,也许是会喊,但是,是低着头盯着利益在喊,是喊给别人听得,自己一句都听不见。喊道德没有用了吗,不是,那是有用的,但是真正能约束的是道德的力量,还是法制的力量?
我想那些即可得又可不得,对自身切身利益不是很明显,不是很重大的事情也许道德起了左右作用,在不违法和不违道德之间选择的时候,道德就轻如鸿毛了!所以道德我们要有,但是法律的制裁,却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
给奸商们宣讲道德,还不如让他们有个怕字,我就很奇怪,那些奸商们怎么就不怕呢?
现在是制假者老板不怕
是制假者员工不怕
监督体系的官员不怕
这法律不是形同虚设?
法要达到治才有用,法不达治,这法律还有何用?
商鞅伟大之处,就是能制定法律,并且坚定不移的执行了法律,虽然用儒家的眼光看,不仅无情也无人情。
但是在商公之手,天下却出现了大治。
今天我们的法律已经制定的够多了,但是那是摆设还是独角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