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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幸福生活之道——礼(古礼新编之一)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08-10-20

1.1

原文:

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心中总要有个“敬”字,态度庄重象有所思虑,说话要安详确定,这佯才能使人信服啊!

释义:

礼仪在外表体现为敬,在内心体现为安,“内静外敬”是基础的礼仪原则。所以《礼记》开篇即讲敬慎之道,认为只有态度庄重,语气安定,才能安定听众的心。这里的敬不仅仅是敬自己的父母兄弟,还包括对天地、自然的敬畏之情。在环境灾难濒发的当代,我们似乎忘记了天地自然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天地者,生之本也。),所以恢复中华礼义文明对天地自然的崇敬之心显得十分重要;西方文化传统将自然与人对立起来、征服自然的观念不仅是有害的,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1.2

原文: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傲慢之心不可有,欲望不可放纵,志向不可自满,亨乐不可到极点。

释义:

傲慢、贪欲、自满、淫乐是心灵的四种极端。内静,就是要心态均衡,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作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果一个人的心志走向极端,必然会自伤。物极必反,“器满则倾,志满则覆”都是说的这个道理。现代人为了纵欲极志,甚至会去吸食毒品,这样作只能带来祸害。西方社会有礼仪(节),却没有因人情、节人欲礼义之道,常常摇摆于禁欲与纵欲两个极端之间。所以我们轻易抛弃中华礼义,一味学习西方生活方式显然不可取。

1.3

原文:

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贤德之人要亲近、尊敬他,畏服又爱重他。对自己敬爱之人要知道他的短处.对自己憎恶之人要了解他的长处。能积聚财富,却可以散发给人;适应于安逸生活,也能随遇而安,遇到财物之事不要不该得而得,遇到危难之事不要不应逃避而逃避。

释义:

对于有学识、能力的人,始终怀有一种钦敬的态度,又不可盲目信从别人。人无完人,无论一个人多么伟大,总会有他的短处,无论一个人多么可恨,总有他的可用之处。持家治国,不可作守财奴,应知财行如流水。人当居安而思危,能够按照实际情况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世事无常,人生亦然。面对金钱或危难,当以义制利,不可贪婪短视或苟且偷生。

1.4

原文:

若夫坐于尸,立如齐。礼从宜,使从俗。(《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坐着要象代为受祭人那样端正,站着象祭祀把那样恭敬。礼要合适,出使之人要遵从当地习俗。

释义:

古时代死者接受祭祀的人居神位,坐必端正,所以《礼记》的作者用“尸”来比喻坐姿。这里是说,或坐、或立,都要端正恭敬,俗话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据《礼记正义》,“礼从宜”说的是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使从俗”说的是臣为君出聘之法。无论这两句话的原意如何,都是说礼贵当时之宜,当地之俗。西方教士传教时,总要要求当地人改变自己本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不符合礼的行为。只有在礼的基础上,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宽容与尊重才有普世基础。

1.5

原文: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践言,谓之善行。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礼是用来制定人际关系亲疏,判断事情嫌疑,分别物类异同,阐明道理是非的。依礼,不可随便讨人喜欢,不说些无用的话。依礼,行为不越过节度,不侵犯侮慢别人,不随便与人套近乎。修养身心,实践诺言,这叫作善行。品行修整,说话合道,这是礼的本质。

释义:

《礼记正义》说:“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僣上,故云礼不逾越节度也。”在西周宗法制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全部)血缘关系决定着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财富的分配。西周宗法社会崩溃后,礼成为辨别社会层级的制度工具,并通过服饰等来体现。在秦汉社会,社会层级的地位是由一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来决定的;只有以仁义为本,身心一体、言行一致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不可多言,不可随意与人亲近,要自重。

1.6

原文:

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上古时代重视道德,后来人们讲究施报,受到别人恩惠就要报答别人。礼崇尚有往有来,往而不来,不合乎礼;来而不往,也不合乎礼。人有了礼就安定,没有礼就不安定,所以说,礼不可以不学习。礼是克制自己而尊重别人。虽是微贱之人,必定有可尊重的地方,何况富贵之人呢?富贵的人懂得爱好礼,就会骄奢淫佚;贫贱的人懂得爱好礼,就会心无所怯,志无所惑。

释义:

对于德与礼关系,孔颖达《礼记正义》引用《老子》三十八章“上德不德”、“下德不失德”,指出了道、德、仁、义、礼五者的主次相因关系。以道为最高,最纯朴,《老子》谓之“上礼”。德次之,仁又次之,义又次之,最后才以礼节人,五者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上面说:“今谓道者开通济物之名,万物由之而有,生之不为功,有之不自伐,虚无寂莫,随物推移,则天地所生,微妙不测。圣人能同天地之性,其爱养如此,谓之为道。此则常道,人行大道也。其如此善行为心,于已为得,虽不矜伐,意恒为善,谓之为德,此则劣于道也。既能推恩济养,恻隐矜恤於物,谓之为仁,又劣於德。若其以仁招物,物不从已,征伐刑戮,使人服从,谓之为义,又劣於仁。以义服从,恐其叛散,以礼制约,苟相羁縻,是之谓礼,又劣於义。此是人情小礼,非大礼也。圣人之身,俱包五事,遇可道行道,可德行德,可仁行仁,可义行义,皆随时应物,其实诸事并有,非是有道德之时无仁义,有仁义之时无道德也。”

孔颖达的解释符合中华礼义文明的本质,也证明道家不是反对礼的。

要尊敬生命,尊敬所有人,无论这个人是贫贱还是富贵,无论这个人拥有何种肤色,何种信仰,因为卑己尊人,克己复礼是礼节中“外敬”之道的内在要求。无论贫贱还是富贵,无论何种肤色,何种信仰的人,都要知礼——礼超越任何宗教仪式,是人类社会交往中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

1.7

原文: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作子女的人,出门必须告知父母,返回必须面见父母,出游须有—定的地方,学习须有—定的内容。平常说话不称“老”字。年龄比自己大—倍的人,要象父辈那样待他。大上十岁的人,要象兄长那样待他。

释义:

此节既包括为人子事亲之法,又包括待人接物的态度。“儿行千里母担忧”,出行前与父母告别,回到家后告知父母已归,让父母知道自己的所游所学,目的是让父母放心;敬老尊长,不仅是尊敬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还包括周围的比自己年长的人,哪怕这些人与自己非亲非友。《礼记正义》所谓:“非但敬亲,因敬亲广敬他人。”

1.8

原文:

坐必安,执尔颜。长者不及,毋儳言。正尔容,听必恭。毋剿说,毋雷同。(《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坐要安稳,保持自然的姿态。长者没有提及的,不要插进去说。表情要端庄,听讲要恭恭敬敬。不要把别人的见解说成自己的见解,不要别人说什么也说什么。


释义:

此节讲弟子事师、子事父之礼。同长者或老师说话时,坐姿要自然端正,洗耳恭听。不要随意打乱谈话或讨论的内容,更不能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见。《礼记正义》注“毋雷同”一语说:“凡为人之法,当自立已心,断其是非,不得闻他人之语,辄附而同之。若闻而辄同,则似万物之生,闻雷声而应,故云‘毋雷同’。但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而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已。”同时,我们对那些习惯于随声附和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1.9

原文:

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筋力为礼。(《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对于贫穷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用金钱财物为礼了,对于年老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耗体力行礼了。

释义:

本节体现了礼的灵活性,即一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财而行,量力而行。《礼记正义》上说:“礼许俭,不非无也。”本来家里财力不足,为了所谓的“面子”,一味大讲排场,使礼成为社会上许多人沉重的经济负担,这种礼只是繁文缛节,只会“纵人欲,害人情”;这里的“筋力为礼”是指起立跪拜之类,年老体衰者和病残者当然要免除这些礼仪。

1.10

原文: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礼记·曲礼上第一》)

译解:

见闻广博,记忆力强,且能谦让,乐于作善事,力行不懈,这样的人可称为君子。君子不要求别人无尽的喜欢,也不要别人时时事事都对得起自己,这样,友谊才能天长地久。

释义:

君子并不难以达到,但人们却总是说世间少正人君子,这恐怕与世人过多地苛求别人,太少内求诸己有关。物极必反,“欢”的极端必然走向“不欢”,“忠”的极端必然走向“不忠”,所以真正的友谊有如平静的流淌不断的泉水,能够长期滋养我们的身心。郑玄说:“明与人交者,不宜事事悉受。若使彼罄尽,则交结之道不全,若不竭尽,交乃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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