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篇批评于丹《论语心得》的文章,其中突出批判“克已复礼”,并一口咬定孔子是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克已复礼”就是要恢复周王朝的秩序。其措辞之激烈,言语之霸道,口气之凌厉,让人恍若又闻到了40年前的“文革”气息,真让人怀疑是把文革中的大批判文章又原封不动地发表了。 孔子思想的产生当然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这恰恰符合“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理。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有人固然可以轻飘飘地指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儒家学说奠定了整个中华文明和道德的基石。南京陆军指挥学院一位教授认为,集孔子学说之大成的《论语》所代表的政治谋略水平,至今还没有出其右者。我是赞成这个判断的。历史上不早就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吗?专横地认为孔子的学说就是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不免过于武断和霸道了。 扯远了,回到“克已复礼”上来。当年“文革”中“批林批孔”对“克已复礼”的谴责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面对“礼崩乐坏”的现实,孔老二如丧家之犬,到处鼓吹“克已复礼”,要人们克服自我,以符合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当时的报纸天天都是这么鼓噪,完全没有正常、客观的学术探讨和批评精神。至于孔老夫子提出的“克已复礼”是不是就是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似乎也没拿出确切地有说服力的证明。 其实,“克已复礼”源出《论语·颜渊》,是孔子在学生颜渊关于“仁”的提问时的回答:“克已复礼为仁”。方法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大意是约束自己的举止言行,以回复和符合于“礼”的要求。我查过一些经典,对“克已复礼”的解释大体都是如此。其中的“礼”应理解为社会秩序。这个秩序不能只认为是统治秩序,而应包括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公共事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把“克已复礼”只解释成服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规范,是不讲道理的,是强加于人的。实际上,即使在万马齐喑的“文革”时期,人们的心中也始终有个疑问:如果每个人都能克服自身的弱点以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是很好吗? 今天重提“克已复礼”,甚至为其正名也好,古为今用也好,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有其现实意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和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人与自然之间的友好,等等。但是,不论处理好哪方面的关系,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就是不论是社会群体还是个人,都必须克服自身的陋习,抑制不正当的欲望,使自己的言论和行动更符合社会规范的秩序,更符合社会利益的要求,更符合自然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际关系的改善。从这样的角度来理解和践行“克已复礼”,不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吗? 从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看,相当程度的诚信危机和道德堕落已有目共睹,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对民族传统和革命传统某种程度的颠覆,也是一种“礼崩乐坏”。从这样的现实出发,如果官员们克制自己的贪欲,就不会成为腐败分子而更符合人民公仆的标准;如果商人们能节制自己的暴利欲望,流通领域就不会有假冒伪劣,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医院和学校若能克制自己的发财冲动,老百姓就能看得起病、上得起学,等等。从最浅处说,如果人人都能克制自己的随意妄行,社会上就会少一些交通违章,邻居间就会少一些争吵打闹,天下就多一些安详与太平。 总之,“克已复礼”,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