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外有人把简化汉字当成共产党的专利,未免太抬举了共产党。实际上,汉字简化运动在共产党当政之前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即使是国民党政府,当初也试图推行简化字,只是由于没有后来共产党政府的号召力而半途而废。至于后来国民党出于“凡共产党支持的我们就反对”的政治目的,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反对、攻击、毁谤简体字,在台湾及海外遗毒至今,甚至于两年前《世界日报》还长篇登载《简化字就是红卫兵》这种贻笑大方的文章,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共产党对汉字简化的主要功绩,就是把以前主要存在于知识界和民间的汉字简化运动转化为国家政策,积极推行,并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目前大陆使用的简化字是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的,以后虽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但一直使用到今天,成为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1977年,曾公布《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在报刊上试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宣布废除。至今台湾、海外一些攻击简化字的文章,所举的例子往往都是这个方案的,他们以为它还在大陆通行,其对简化字之无知,由此可见。最可笑的,莫过于香港导演李翰祥曾在《世界日报》上登文说,汉字简化后,他的名字就成了“李汗祥”,不由让他汗涔涔下。“翰”何时又曾简化为“汗”来着?李导大概把某位大陆人写的错别字也当成简化字,白出了一身汗。建议简化字的反对者都先去学学简体字,再来发表高论。否则,支持简体字的人大体都懂繁体字,而反对的人却对简体字一窍不通,这架还怎么打?
反对汉字简化的一个理由,是繁体字符合汉字造字规则,虽然难写,却要比简体字容易认。其实汉字演变到楷书,不管繁、简,都已是面目全非了,真想知道一个字的由来,至少也必须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儿童认字的小学教师,哪会有这样的功力?即使有水平高超的小学老师,能把某个字为何这么写讲得头头是道,又岂是小学生能领会得了的?用繁体字的各位平心静气地想想,自己当初认字时有多少字是通过了解字源才记下的?恐怕绝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记硬背记下的吧?既然都是死记硬背,当然是笔划较简单的简体字好记好认好写。
有一些简体字,本来是古字,比繁体字更符合造字规则,我举两个例子。
先说“众”字。简体的写法是三个人叠一块,这是“众”字的最原始的写法,甲骨文就已经这么写了,就是《周语》所谓:“人三为众。”非常地好认好解释。可是繁体字的“众”字,有多少人知道它为什么那么写?原来它的下部,实际上也是三个“人”,只不过变了样了,不说还不容易看出来;而上部呢,根本就是写错了,本来的写法应该是一个横着的“目”,《说文》解释说:“目,众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这个“目”应该是“纲举目张”的“目”,也就是网孔。网孔密密麻麻的,确实是“众意”。既然“三人,众意”,“目”也是“众意”,未免重复累赘,去掉这个含义不明显而且写错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人,不是很好吗?
再来看“从”字。简体的写法是两个“人”字并在一起,这也是“从”的最古老写法,也见于甲骨文,取“两人相从”之意。繁体的“从”可就不太好解释了,它的右上角,是两个“人”,保留了“从”的最初写法,可是其他部分呢?我们对照小篆,才发现这个字也是写错了,它的双人旁和右下角应该合在一块,成为一个表示行走的偏旁,这大概是在小篆的时候才添上去的,楷书再把它割成两半,可就有点莫名其妙了。
类似这样的简体字还不少,比如“尘”、“礼”、“云”、“电”、“胡”、“须”、“处”等等,不一一解释了。
二、
有反对汉字简化的台湾人声称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写出来的,比如“国”字。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商金文上的“国”字写作“口戈”,左边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边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说,“国”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卫下的土地。甲骨文的写法颠倒过来,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横,成为“或”字了。这一横是什么意思呢?许慎说是“以守一,一地也”,与“口”重复,不太可能,所以有的学者认为这一横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后来在“或”的左边加了波状的一竖,表示“戈”的柄,到后来这一竖向两边扩展,成了“匚”,“或”的最后被完全包围,成为繁体的“国”〔□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斯制造小篆的时候。
但是这不等于说繁体的“国”是正宗,因为“国”字还有另外一条演变路线。非常早的时候,商金文的“口戈”写法,右边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表“国”了,所以作废的第二批简化字把“国”写作“□”,也是古已有之。但“□”的写法毕竟不容易辨认,所以就往里面填,这就有了“□八土”“□王”“□玉”。如果我们到历史博物馆去,看到太平天国的旗帜,就会发现他们把“太平天国”的“国”写成“□王”,那可绝不是郭沫若之流伪造的文物。武则天造字,也在“国”字上作文章,先是“□武”,后来觉得有自己给困在里面的意思,不吉,改成“□八方”〔上八下方〕。
“国”字可能是汉字中写法最多的一个字,据统计有四十一种之多,最奇怪的一种写法是三个“秦”垒一块,大概是汉初的一种写法,取“三秦”之意。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是最通行的写法,而且还流传到了国外,日本、韩国也都这么写,难怪大陆会把它当成标准字。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条总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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