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寿筠先生按:任何外在于存在世界的“力量”都属“上帝”一类(在哲学上是二元世界观)。而对于任何外在力量的崇拜都是宗教、迷信。只有中华传统中的“道”是内在于存在世界、而且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又超然于任何个体或群体的本质存在。“道”即“理”,是理中之理,是统御一切的最高之理。凭着对“道”的信仰,中华文明历经沧桑而仍然、并将永远屹立于世界。“道”可以包含宗教。任何宗教,如果与“道”有所重合,如佛教,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到某些积极作用,但如果走火入魔,违反了“道”,就会是有害的。
日前,为陈嘉珉教授《佛教不是宗教,也不是哲学》一文写了四篇“点评”。文章发表后,可以说还是引起了一定反响。可是,细心想想,还是觉得有许多问题、道理没有给大家讲清楚。陈嘉珉教授说,我们俩之所以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是因为各自所站的角度、立场不同,如果更换一下,可能就不会有什么不同,甚至还可能得到一个基本相同的答案。正因为陈教授有上述之表达,所以笔者觉得在这个时候有“摊牌”的必要。“摊”什么“牌”?当然是到了该把一些道理讲清楚的时候。
1·陈之“超人力量”究竟是啥东西?
翻阅陈教授的文章,关于“超人力量”可以说是其极力想向人们宣讲的一个东西。为此,我曾经向陈老师询问过究竟到底什么是“超人力量”。他曾经给出过解答,但我始终也没有彻底地把它整明白,因为在他的解释里,并没有把“超人力量”是怎么产生的、有什么本质特征,为什么会具有这么大的作用等讲讲明白。还是我不久前自己给它做了些解释,但陈老师最终也没有给出一个认可。
我认为,“超人力量”是指人力无法控制的一种力量,换言之,只要是人力无法控制的力量都应该属于“超人力量”的范畴。比如宇宙、星云、星系的产生、存在、运动、发展与转化就应该属于“超人力量”。但是,陈老师并不这么认为,而从他的文章中,我们可知,他所说的“超人力量”主要是指存在于人体中的、人无法控制的、一种被人的“人性自利”和意识支配下的不可抗力。
我们完全可以从陈老师一直、极力想向人们阐述、宣扬的“佛教”或“佛法”中得到证明。比如,所谓“我命由我不由天”,“成佛后的涅槃状态”等,虽然其中多少有些说理的成分,有时候还能把人给忽悠住,但是,作为一种既说不出是怎么产生的,又说不出有什么本质特征,更讲不清楚为什么会发挥作用的一种所谓力量,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当作物理学、社会学、价值论来对待。
那么,在陈嘉珉那里,所谓“超人力量”究竟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其本质特征是什么?笔者以为,它的“超人力量”其实讲的就是一种“意识力”。何谓“意识力”?它当然不是指“人类意识的力量”,如果是这样,我们也就没有再这里争论的必要了。那么,他的这种“意识力”又是种什么东西?当然没有建立在意识基础上而没有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或是建立在灵异基础上的一种暗力。
2·陈的“超人力量”有什么本质特征?
何谓“暗力”?大家知道,在“天体物理学”上有一种叫做“暗物质”的东西。那么,陈嘉珉的这种“暗力”是否是指由“暗物质”而转化出来的呢?可以肯定,陈先生是不会这么想的,虽然在他在描述“超人力量”时,经常会把“宇宙”的字眼加进去。那么,在陈先生那里,“超人力量”究竟是指什么?当然是指“人”的了。比如他有“走到世界之外去用心体察超人的宇宙力量”的词。请问,人能走到“世界之外”吗?当然只有他自己了。
这样一来,“超人力量”便自然而然地获得了既科学又反科学或既迷信而又能够被人们信仰、崇拜的本质特征。讲到这里,或许有读者会问:陈教授为什么会创造出来一个“超人力量”来说事?他为什么不把它建立在科学、哲学的基础上?难道他不知道这个“超人力量”有愚弄人、欺骗人、让人走火入魔的嫌疑吗?我想,他是知道的,也为此乐此不疲,至少在目前,已经拥有许多忠实信徒。
说心理话,我是不想把这个秘密披露出来的,因为每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都不容易,尤其是我们这些搞学问的,由于不能够被我们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所承认,“走走偏”是可以理解的事。既然如此,那我为什么还要抓着这个问题不放?道理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作为一位无神论者,作为“唯理主义”和“唯理主义经济学”的创始人,我又怎么能够容忍,一种否定科学的言论之如此猖獗?
或许有人说,你不会为了自己的理论而不让其他人的理论存在吧?是的,至少,我还没有发展到那种令人厌恶的程度。换言之,如果不是由于实在是无法忍耐下去的原因,我是不会做出这种反应的,因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另外,价值中国作为宣传社会科学的一块阵地,也容不得一些反科学东西的横行。大家知道,科学与迷信历来都水火不相容,那有面对反科学言论不闻不问的道理?
3·为什么说“超人力量”有“宗教”的性质?
我曾经说过,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上帝都是无知者们的“避难所”。但是,对于我们的陈嘉珉教授来说,上述之观点未必成立。这是因为,陈老师是一位游刃于“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有神论者”与“无神论者”中间的一种人。换言之,他已经是一位对人生、理想大彻大悟的人了。既然如此,他的“超人力量”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或者说他为什么要给人们抛出一个“超人力量”出来?
一、陈嘉珉心里很明白,“超人力量”是目前无法解释的,却存在一定的现实意义,所以被他借来一用,能把神嫁接于这种“无法解释的现象”里面。大家知道,“力”是物理学上的一个范畴,而“超人”是科幻电视片的名称,带有浓郁神灵、灵异色彩的东西。正由于如此,“超人力量”一问世便受到了一些“思想奴隶”们的推崇。那么,陈老师自己是否相信,有“超人力量”的存在呢?否。
二、能创造出“超人力量”这个词汇的人是不可能承认其存在的,否则就不属于“创造”而是属于“被创造”。这个过程,与基督教产生的过程十分相似,其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相信其有。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包括笔者在内都属于“知识折腾”的“俗人”,而我们的陈老师不同,他是坚决反对“知识折腾”的,并随时随地都在劝人们“伏法”与“修行”,虽然他自己成天在网上也在“知识折腾”。
三、陈老师的“知识折腾”与“折腾知识”不同,不同就不同在,他的“知识折腾”是一个“折腾不起来”的意思,即无论你怎样“折腾”,都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而且有“成”不了“佛”的危险;所以,与其由于“知识折腾”而“成”不了“佛”,为什么还要“知识折腾”呢?而“折腾知识”则不同了,它是在鼓励人们去学习“知识”,通过“学习”的手段,而获取人生的价值意义。
四、对于陈嘉珉来说“佛法”仅仅是一种被他借用来的一种工具,严格地说,在陈嘉珉的脑海里,压根就没有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佛”,要不然,他就不会有“佛教缺乏崇拜物”之说。既然如此,陈嘉珉为什么还要向人们宣讲“佛法”?他这个人非常现实,是想把已经被大多数人闲置起来的“佛教资源”转化为“超人力量”的资本——佛教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受到我们国家法律的保护。
五、这样,他在这里宣讲“超人力量”的行为便不违法了,而且是在“依法办事”。比如,他若公开地在网络上声明自己在中国创立了一门新宗教,恐怕就不会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他若是把“超人教”建立在“佛教”或“佛法”的基础上,那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更何况在其“超人力量”中,并没有“教”的称谓,无非在用现象解释现象,而且总以关怀人的健康为名。
但是,他的目的,却瞒不住包括笔者在内的广大读者的眼睛,因为假的毕竟是假的,即便是有不少伪装也真的不了。这不是,在他的《佛教不是宗教,也不是“哲学”一文中的最后,不就终于耐不住性子,说出它是一种“准宗教”了吗?可以肯定,如果仅仅是为了人们的“健康”而没有创立一门新教的目的,他才不会在这里为大家“折腾知识”呢!难道,他不知道自己也是“知识折腾”?
否,他再清楚也不过的了,反之,他自己便解释不了,他劝人们不要“知识折腾”而自己又在“折腾知识”的真正动机!其行为,无疑与马三立先生相声中的那个人物一样,是在“逗你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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