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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中所见秦之边防(九) 
作者:[新法家] 来源:[网友推荐] 2005-10-11

第三节 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

  秦是在与戎狄的争战中拓土建国的,因此秦国境内,特别是边境地区,居住着大量的少数民族臣民。在秦人稀少的边地,这些少数民族臣民的管理,对于边塞的防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叛服往往可以决定秦国疆域的盈缩。
  少数民族臣民有两种。一种是整个民族臣服于秦的,是为臣邦。一种是另星地或者成批地投降来的,秦特地设立一专门机构管理,此机构称为属邦。
  
  (一)臣邦
  
  臣邦就是臣属于秦的少数民族。秦简有这样一支:
  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
  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法律答问》
  秦自称为夏,臣邦当然是指戎狄。简文透露臣邦人有“去夏”——脱离秦的统属——的倾向,说明臣邦是在边境,而且边塞之外有着他们可以投奔的少数民族,很可能就是他们同一部族的未归服者。类似这种情况,两汉亦有。譬如散居于陇西的羌人:
  “滇吾子东吾立,以父降汉乃入居塞内,谨愿自守。而诸弟迷吾等数为盗寇。”《后汉书·西羌传》
  东吾降汉为臣,其弟迷吾等则仍在塞外寇乱。
  “迷唐率八千人寇陇西杀数百人,乘胜深入脅塞内诸种羌,公为寇盗。”
  《同上》
  在塞外羌人的脅迫下,塞内已臣服的羌人又复为寇盗,是塞内塞外均布有羌人。再如布于上谷、辽西的乌桓:
  “於是封其渠帅为候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於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
  《后汉书·乌桓传》
  一部分臣服的乌桓人居于塞内,一部分则仍在塞外,故而令臣服者“招来种人”。战国时秦西北沿边的情形,正于羌人、乌桓人类似,边境内居住着臣邦人,边塞外则仍有为归服的同族,因此才产生所谓臣邦人去夏的问题。
  秦的臣邦,似乎仍保持其原来的部族结构,惟其首领不再独立称王,而一律称之为君长或者君公。秦简中“臣邦君长”、“臣邦真戎君长”、“真臣邦君公”等名称即是。臣邦所辖土地,一般都划为郡县或者道。如:“(惠文王)十一年县义渠,义渠君为臣”1,是义渠臣邦为县。“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秦王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2,是闽越臣邦为郡。他如乌氏县、緜诸道等等,皆是。虽然臣邦都划为郡县,但是臣邦人和秦政府的关系,还是比较松弛的。个别人的去夏,危害还不算太大,有时候整个臣邦都会叛变。例如义渠,惠文王十一年为县,惠文王后五年却又和秦打仗,后七年更大败秦人于□(棉之木为李)之下,昭王之后始又臣服,划为北地郡。
  由于臣邦地处边境,它们的叛变会给边防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秦很重视对臣邦的抚慰。秦律中有不少优待臣邦君长的条文,主要内容是他们犯了罪可以赎。赎刑是秦代对有爵者以及宗室贵族的一种优待。前面讲过,秦律规定无爵的内公孙以及爵至公士的人,可以赎至耐,而臣邦君长却能赎至耐罪以上。它们可以赎鬼薪□(录入者注:此字不清)足、赎官: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法律答问》
  可(何)谓“赎鬼薪□(录入者注:此字不清)足”?可(何)谓“赎官”?·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录入者注:此字不清)足;其有腐罪,〔赎〕官。
  《法律答问》
  据文献记载,秦不仅优待臣邦君长,对臣邦的人民,也备极抚慰。如:
  “秦惠王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后汉书·南蛮传》
  秦代之爵相当贵重,据始皇本纪,百姓纳粟千石始能拜爵一级。不更是第四级爵,让巴氏民爵比不更,是了不起的优待。秦对少数民族的优待,恰和汉代羌人迁入内地“或倥□(录入者注:此字不清)於豪右之手,或屈折于奴□(录入者注:此字不清)之勤”3,成一鲜明的对照。这并不说明秦对少数民族特别尊重,只不过反映了秦对边地的控制尚极疏松。臣邦名虽属秦,却具有□(录入者注:此字不清)大的独立性,为了稳住臣邦人,使他们能为秦固守边塞,秦不得不对他们采取无可奈何的羁糜政策。
  除了居住于边地的臣邦,秦还有外臣邦。
  使者(诸)侯、外臣邦,其邦徒及伪吏不来,弗坐。《法律答问》
  诸侯指东方列国,外臣邦是什么呢?据记载,汉代也有外臣。汉承秦制,汉代的外臣当即秦之外臣邦。汉代外臣,最著名的是南越王赵佗和朝鲜王满。
  “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粤王,使为外臣,时内贡职,”《汉书·两粤传》
  “辽东太守即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史记·朝鲜列传》
  与臣邦(内臣)称君长、君公不同,外臣均称王,这说明他们仍具有独立性。汉高祖赐赵佗玺印,只是表面上把南越和汉王朝联系起来,实质上南越的一切事务,汉并不能过问。至于朝鲜王满,更是仅凭辽东太守的照会,“约为外臣”,联系极其脆弱。由此看来,所谓外臣,不过是表面上臣服而已,实质上是颇为独立的。
  汉代的外臣常常转化为内臣,史书称之为内属。外臣内属的过程,最能说明外臣与内臣的不同。譬如元鼎四年南越之内属:
  “太后恐乱起,亦欲依汉威,劝王及幸臣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於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史记·南越传》
  这是由外臣转为诸侯国,也有外臣直接转化为郡县的,如:
  “是时邛、筰之君长……多欲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司马长卿便略定西夷,邛、筰、□(录入者注:此字不清)、□(驼,它为龙)、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除边关,关益斥,西至沫若水……。”
  《史记·司马相如传》
  这次内属,《西南夷列传》称“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分明是转为郡县。
  不管是转为诸侯国,还是转为郡县,外臣变内臣,都要发生下述变化:①除边关。所谓除边关,乃是废除原来的边关,把边塞扩展开去,在原来外臣的边境上重建边关。故司马相如传曰“关益斥”。由此可知,内臣是居住塞内的,而外臣却住在边关之外。②置吏。西夷内属要“请吏”,即请汉委任官吏,南越内属则丞相、内史、中尉、太傅等均由汉王朝任命。这表明,外臣自己任命官吏,内臣的官吏却须汉王朝委任。③用汉法。汉自文帝以后废除肉刑,故南越内属后,“除其故黥、劓刑。”可见,外臣有自己的法令,内臣却必须用汉法。
  虽然外臣和内臣有这么大的差别,但是既然都称臣,它们就有共同义务。和内臣一样,外臣也负有拱卫边塞的责任。《史记·太史公自序》讲朝鲜王满“葆塞为外臣”。所谓葆塞,就是协助汉王朝守卫边塞。最近出土的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对于外臣葆塞有非常具体的说明。
  诸塞外蛮夷为外臣葆塞及不〔葆〕塞者,外有急,军吏谨以辨道。
  其不入葆及不居堑内与吏卒相佐者,辄言二千(石)3384。从简文看,外臣有葆塞与不葆塞的两种,就是说,有的承担葆塞任务,有的不承担。但是,即使不承担葆塞任务的外臣,遇到紧急情况,也必须入葆——按照军吏指定的道路进入塞内,辅佐吏卒守塞。不如葆者要报告给太守,显然是要给予惩处。
  上孙家寨木简中所讲的蛮夷,从地理看可能是羌人。前面已经指出,秦边地的少数民族正和汉代羌人的情况一样,有的居住塞内为臣邦,有的居于塞外,或为敌寇、或为外臣。可以想见,秦也和汉一样,不但优抚居住塞内的臣邦人,令其守边,而且还诱使居住塞外的外臣邦参与葆塞。利用内外臣邦固守边塞,可以说是秦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政策。
  
  (二)属邦
  
  秦的属邦就是汉代的属国,因为避高祖讳,邦改为国。属国的最高长官是典属国。《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可见属国,(也就是属邦),始建于秦。
  属邦和臣邦不同。臣邦是整个部族臣属于秦,其原有的部落结构、活动地区,都没有改变,而属邦却是收纳了各个少数民族——主要是敌对民族中的投降者。这些投降者都脱离了自己原来的部族,归属于秦的属邦。据百官表典属国的属官有九译令,说明属邦中的降者成份极其复杂,必须备有各种语言的翻译。
  属邦中不仅有降者,还有从各臣邦输送来的少数民族奴隶和罪人。
  道官相输吏臣妾、收人,必署其已禀年月日,受衣未受,有妻毋(无)有。受者以律续食衣之。
  《秦律十八种·属邦》
  道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县级机关5,道官要向属邦输送奴隶和罪人,而且还要写明粮食供应到了哪一天,有没有受衣的资格等等,可见属邦平时是集中了大批的少数民族奴隶。属邦所收容的投降者、奴隶、罪人,用来做什么呢?从一些另星的材料看,他们可能有的从事生产,有的参与军事。有三件秦代的兵器,铭文中提到了属邦。
  (一)少府铜矛1966年易县燕下都出土,载《河北省出土文物选集》。
  铭文:
  少府
  武库受属邦
  (二)相邦吕不韦戈三代吉金文存20、28、2
  铭文:五年相邦吕不韦造,诏事图,丞蕺,工寅,诏事属邦。
  (三)铜戈广州东郊罗冈秦墓出土,在《考古》1962年8期。
  铭文:十四年属邦工
  □蕺丞□□□
  罗冈出土的铜戈,是属邦工匠制造的,这表明属邦有从事生产的机构。道官输送来的奴隶和罪人,很可能就是在这种机构里做工。燕下都出土的铜矛,是武库授予属邦的,这又表明属邦中的归降者,一部分编入军队。这支铜矛,可能就是属邦战士参加兼并燕国的战争时留下的武器。
  表面上看,属邦的建立似乎和边防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实质上,属邦正是为了防御塞外的游牧民族而建置的。这一点,文献中关于汉代属国的记载,表现得较为清楚。
  从文献看,属国所起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吸收敌对民族的人口,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削弱塞外的游牧民族。贾谊曾经对汉文帝说:“陛下何不试以臣为属国之官,以主匈奴?行臣之计,请必係单于之颈而制其命,伏中行说而笞其背,举匈奴之众唯上之令”6。贾谊有什么办法竟能使肆虐的匈奴臣服呢?他在《新书》中有更具体的解说:
  “窃料匈奴……户口三十万耳……陛下何不使能者一试理此?将为陛下以耀蝉之术振之。为此立一官、
  置一吏,以主匈奴。”《新书·匈奴》
  贾谊的办法就是耀蝉之术。什么是耀蝉之术呢?“夫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树而已”7。用通俗的话讲,耀蝉就是以火照明,令蝉见火自投因而捕之。贾谊把属国比喻为火,以之招徕匈奴人,意图使匈奴人投奔属国,“若蝉之归明火也”8。
  贾谊自告奋勇要做属国之官,原来就是要发挥属国的釜底抽薪的作用,搞垮匈奴。“臣为陛下建三表、设五饵,以此与单于争其民,则下匈奴犹振槁也”9。建立属国是为了对付塞外敌人,于此亦可看得较为分明。
  属国所起的第二个作用,是把归降的少数民族人编成军队,用于作战和防边。少府铜矛透露了秦的属邦有军队,而汉代用属国骑兵作战的事更屡见于记载10。至于利用属国防边,贾谊曾经提出过一个很具体的规划:
  “将必以匈奴之众为汉臣民,制之令千家而为一国,列处之塞外,自陇西延至辽东,各有分地以卫边,使备月氏、灌□(录入者注:此字不清)之变。”《新书·匈奴》
  贾谊的这个规划,汉武帝基本上把它付之实现了。
  “(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
  《汉书·武帝纪》
  五属国皆分布在河南,正是最吃紧的边境。武帝以后,这种置属国于边境的事多次出现,如宣帝五凤三年“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神爵二年“置金城属国以除降羌”11。和五属国一样,这些属国也都在对匈奴或者羌人作战的第一线。由于属国的人“饮食长技与匈奴同”,又有强大的汉王朝做后盾,“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所以它们是防边的一支重要力量。《盐铁论·诛秦》道:“置五属国以距胡,则长城之内、河山之外,罕被寇菑。”
  虽然从文献上看置属国于边始于贾谊的建议,但是这绝不是贾谊凭空想出来的办法。贾谊不过是把秦以来利用归降者作战、防边的做法,进一步发展了一下而已。毫无疑问,这种做法也是符合属邦建置的目的的。
  无论是从吸收人口、削弱敌对民族的力量来看,还是从组织归降的少数民族人参战和守边来看,属邦都可以讲是适应边防的需要而设置的机构。事实上,秦汉的属邦和属国,也确实为防守边塞贡献了不小的力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释:
  1.《史记·秦本纪》。
  2.《史记·东越列传》。
  3.《后汉书·西羌传论》。
  4.简文载《文物》1981年2期。
  5.《汉旧仪》:“内郡为县,三边为道。”《汉书·百官公卿表》:“有蛮夷曰道。”
  6.《汉书·贾谊传》。
  7.8.《荀子·致士》。
  9.《新书·匈奴》。
  10.如:《汉书·张骞传》:“武帝遣赵破奴将属国骑及郡兵数万以击胡。”《汉书·李广利传》:“太初元年,以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期至贰师城取善马。”
  11.《汉书·宣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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