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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辰山:马克思与毛泽东 
作者:[田辰山]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7-29

   西方学者在对马克思的研究和对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有一种已经形成定见的说法,那就是认为马克思是“经济决定主义”或“科技决定主义”;还说马克思为社会主义运动规定了法则。然而这种说法从一开始就大有可辩之处,就很成问题。数不清的研究马克思和毛泽东的西方学术文献都把这一说法当成理所当然的论述立场,并将它发展为“马克思是决定主义,毛泽东是唯意志主义”。毛被说成是违反了马克思规定的法则。①

    我们知道,自从马克思的《1884的批判手稿》、《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使得对于他的理解变的越来越复杂了。不仅对马克思的解释名目繁多,而且对恩格斯的解释也开始名目繁多。然而,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似乎根本就没有象人们所认为他有的观点。而且很多人忘记了毛泽东是中国人,而且甚至连想也不想,毛泽东是个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在这里,有一个可能更符合事实的结论产生,那就是,马克思并非是物质决定主义者,而毛泽东有他自己的中国版本的马克思主义,而这个版本反而更接近马克思的思想。

    (一)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无疑是从年青马克思的著作开始。随着马克思的《1884的批判手稿》、《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几乎西方所有重要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下子出来两个马克思,不再是一个了。一个是科学的革命的作为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老马克思,一个是带有很浓厚黑格尔思想的、浪漫主义和人道主义色彩,作为哲学家的年青马克思。卢卡契(Lukacs)、葛兰西(Gramsci)、马尔库塞(Marcuse)、萨特(Sartre)似乎是可以归纳为年青马克思学派,阿尔杜塞(Altusser)、布朗撒斯(Poulantzas)为老马克思学派。此外,还有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割裂开来的人,如考莱蒂(Colletti)是典型的将马克思和恩格斯截然对立起来的人。

    当然,上述这种问题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无论是瞿秋白、艾思奇,还是毛泽东,都是无法想象的。当他们为马克思主义所吸引的时候,他们理解马克思的主要来源是十月革命后苏联的材料。那个时候年青马克思及许多马克思的其他著作还读不到。况且,马克思的主体思想是经过第二国际解释的,经过列宁和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发展的。按说,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理解的马克思,本应带有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综合解释色彩,因为两次国际所解释的马克思主义都掺杂浓厚的实证主义和达尔文自然主义。但是,在这里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马克思是通过他们作为中国人在自己的经验之中的马克思。

    下边我们要首先集中在一个根本问题上讨论,那就是:马克思是否科技决定主义者。

    我们知道第一国际内部论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一方面当时没有一个已经确定了的关于“科学”的概念。另一方面,作为唯物论者的社会主义者都将自己的阐述说成是“科学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杜林(Duhring)和马赫(Mach)。一个是旧式的唯物论派,一个是现象学派。他们对科学这一概念都有自己的讲法。恩格斯在黑格尔派和唯物论派的答辩中,既将马克思作为唯物主义者与唯心家黑格尔相区别,又指出旧式的唯物论是简化主义,它不能说明化学和有机过程,不能将宇宙理解为过程。物质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这就是“历史唯物论”这一词汇的由来。

    西方哲学上从广义上讲的“决定主义”,是指关于原因性(causality)的概想而言的,也就是说,一切事情都是造成的;而且更关键的是,凡造成都带着法规的形式:“只要这样,就会那样。”这其实是休谟的观点,只不过后来被所有经验主义者当成了信条,而且成了有关科学的支配性思维。沿着这条线,则产生了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问题上典型的二分叉观点,它作为一种明显特点,存在于大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著作当中。政治行动(上层建筑)这里被看成是主观性的东西,因为它只是成其为客观的东西的反映而已。

    将马克思理解为是“科技决定主义”的,其原因主要是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理解。在这点上,科恩(Cohen)是典型的一个。他的“前提论”认为“经济永远是前提和起决定性的作用”。从这种理解出发,毫无疑问地历史被认为是一条单行街。诚然,马克思是说过“生产是决定性的因素”的话,可是十分明确的是,马克思讲的是变化对生产、消费、分配、交换的内在联系(inner-related)着的过程产生的影响,这里不是讲互相间联系(inter-related)的过程。马克思更不是在讲关系本身的变化。

    在这里,要讲清楚内在关联性(inner-relatedness)与互相间联系性(inter-relatedness)是什么意思,我们要先来区分一下“外部绑结(externally tied)”与“内部相连关系(internally related relations)”。 欧门认为,甲与乙之间为内部关系是说,二者的规定为何,是根据它们所处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来说的。相比之下,甲与乙之间为外部关系是说,二者的规定为何,是根据它们对于它们所处的相互间关系的独立性而说的。在内部关系上说,甲和乙是能够互相决定的,互相必然的,和互相经验的。二者不管谁起了变化,在对方来说也必然是个变化。讲甲决定乙是指将着眼点放在关系的一方面而言,是讲“除非乙是处于与甲的关系上,否则乙不会是如此。”这也是讲“是甲对于乙的关系上的某种原因造成乙目前如此的。”而且,讲“内在联系性(inner-relatedness)”是潜入经验关系的下面,也就是说,去追究相分割的决定因素之间的联系(或曰有机统一),说“相分割的决定因素”,是指它们同由他们所决定之一方仔细地区别开来。欧门举出例子表明,许多马克思的重要概念之间都是内部联系着的,因而,我必须是在这种景况之内才能谈马克思所使用的“决定(determines, or Bestimmungen)”这一词的意义。

    马克思眼中的社会是充满关系的。很多人都这么说,然而在马克思这里,这种说法是具有明晰准确的意思的。它在《资本论》当中的表述是活生生的;资本、劳动、价值、商品等等都是作为关系抓在马克思的手里的,它们的规定是作为构成整体所必要的因素被抓住的。而同是这些因素,人们通常习惯于将它们看成是“外部绑结(externally tied)”的。马尼科斯指出,马克思在这里阐述的决不是类似“假如一个女人离婚了,她就不再是妻子了”那样的原因关系。实际上马克思还精辟地指出,“生产最终是由消费的需求所决定的”。

    由流行的所谓“经济决定主义”后来演变成了一种“科技决定主义”的说词。这种说词的论据模式据说是马克思有这样的话:“伴随手工作坊出现的是封建主的社会,伴随蒸汽机出现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然而,正如欧门(Ollman)和萨厄(Sayer)所展示和分析的,马克思的大量著作告诉我们,必须放弃这种说法。其实马克思早就批评和说过,没有比持这种观点更糟糕的理论家了。财产关系按说是法律规定的,应该说是属于上层建筑的,但它对于构成生产方式也是必须的,因此,在经验的意义上说,它也对上层建筑起着决定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是从现实的单个的人开始的,研究的是他们的实践、他们生活的物质条件,也即那些他们发现现存的东西,还有那些通过他们的实践生产出来的东西。这就是所有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这个前提是可以用纯粹的经验主义方法实证的。马克思指出,所有历史编篡必须从这些自然性的基础开始,叙述自然性基础通过人类的实践在历史进程中的改变。所言“前提论”,在这里是再清楚不过地由马克思阐明,但它不是许许多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那个。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强调,如果不能充分看到资本主义的社会和政治与生产之间的联系同前资本主义的此种联系是很不同的,就会导致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分叉问题的混乱。在一切社会中,包括资本主义,上层建筑诸因素都包含在生产方式的组成之内。在有些社会里,那里并没有“国家(state)”,而且宗教往往是生产方式的组成部分。马克思勾画了前资本主义的那些联系,然而他集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他分析当中一个重要的部分是说明只有资本主义才有市民社会与国家、资产阶级与市民的二分叉问题。严格说来,只有资本主义才有所谓“经济”问题。只是由于此才让人容易想到经济是作为基础的,诸如国家等因素是作为上层建筑的。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是分离的,是由它所决定的。

    马克思强调他所做的是对现实单个个人活动的研究,这本身就使得他的观察具有很大的以能动为中心的倾向。这种观察表现了他早期批判黑格尔时的哲学自然主义,不过现在更加展开,而且运用了辩证法的术语。马克思和恩格斯将他们自己与黑格尔的关系阐述得很清楚,将他们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的”也阐述的很清楚。应该引起我们足够注意的是,马克思经常把“辩证”作为“科学”的同义词来运用。所以生产才被看作是内部关系的(辩证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四个方面:为满足生物性需要的生产、为新需要的生产、再生产和双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关系是自身显现的。一方面是具有自然性的,另一方面是社会性的。所谓社会性,其意义在于单个个人实现合作,无论这种合作是什么条件下的,是什么方式,是以什么为目的。所以说,对于马克思来说,一定的生产方式或者国家模式,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国家合作形式相结合的,这种合作形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其实在马克思看来,合作方式本身是本质性的关系,它确确实实就是规定着生产方式。例如,相比之下,奴隶制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之间,资本主义的合作本质则是被神秘化的“自由”。

    只有在一种情况之下人们才会将马克思的思想理解为是“经济简化主义论”,那就是将“受条件制约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受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所制约的”)和“取决于”(“人们在生产中彼此间形成的关系取决于物质的、生产力的发展”)理解成为经验主义的因果条件,也就是说,是“生产力”造成“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造成“信仰”。但是很难否认的事实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生产力的发展不依赖生产关系。现在可以说清楚,我们可以以现实的社会关系为基础解释信仰,社会关系作为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构成部分,其中不仅仅包括是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的关系,还包括其中所牵涉的法律的和政治的关系。这正是马克思写《资本论》所努力阐明的道理。可见,所谓“唯意志主义对决定主义”的二分叉命题是建立在马克思所没有的观点之上的。

    (二)

    由于马克思的思想被误解为决定主义,因而就很容易将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将毛泽东说成是唯意志主义者。这是因为,尽管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接受经济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但同时几乎他们所有人都更多强调上层建筑的作用。他们认为上层建筑也影响甚至决定经济基础。

    什么是唯意志主义呢?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它似乎指的是一种社会分析和革命策略,它把人类意志强调为是产生理想社会变革的前提性的原因能动作用。正是这个理由,唯意志主义才很流行地被看成是毛泽东思想的特点。一点是,毛被理解为是,为了实现社会变革,比起客观经济力量来,他较多地强调在能动的政治方面主观人为的努力。另一点是,作为一个唯意志主义者,毛泽东使用的方法是通过加强政治跨越历史阶段。但是所有这些批评所反映的命题都是建立在用决定主义观点看待对历史才有的因果逻辑,还有那种通常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二分叉思维。不过,由于决定主义的历史观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二分叉思维根本就不是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所以由此推出的毛泽东的唯意志主义也就成了毫无根据的指责。也就是说,唯意志主义并非是毛泽东本人的观点。

    其实,毛泽东思想当中确实存在的不是什么对马克思的“颠倒”,而是中国人用自己传统和自己经验的视野而理解的马克思。正是中国共产党用自己的话说的,是“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的相结合”。

    在理解马克思或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中国人并没有通过西方的那个关于“原因性(causality)”的命题,并不具有诸如此类的思维,即一切事情都是造出来的;凡此原因性皆具有法规形式:“只要这样,就会那样”这种休谟的观点,这种后来在西方被所有经验主义者尊奉的信条,又作为西方在“科学”方面起支配作用的观点。按理说,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本应在本世纪初用一种第一和第二国际兼有的观点来理解他们所能获得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而且后来本应用俄国人的观点理解马克思。而不管是第一、第二国际,还是俄国人的观点,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决定主义原因观的影响。但是中国人没有!为什么!这就要考虑从中国人自己的传统和经验上找到回答。

    传统和经验是什么呢?传统,就是我们自古就有的自然世界观(它和西方的世界观相去甚远),和我们观察世界时的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思想家老子、孔子以及《易经》那里去。所谓经验,就是我们的社会环境和状况,我们所关心的问题和我们对这些问题所给予的回答,我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我们对西方概念的思考,包括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脱离不开我们的世界观、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我们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传统。

    唯意志主义立场的最大问题是不能掌握“原因性(causality)”,尤其是从经验主义所理解的“原因性”出发,更显得如此。然而,可能正是由于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是通过他们自己的世界观,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自己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传统来理解马克思或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以及其他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恰恰因为与西方那种决定主义原因观毫无干系而绕过了它。正如海尔摩特·威乐姆(Hellmut Wilhelm)所看到的,将能动的过程解释为相反相成是中国的根本传统。(1977:35)郝大为和安乐哲(David Hall and Roger Ames)也指出:“由于没有西方式的二元观点所建立起来的本体上的分离视野(即:某些决定性的原则与它们所决定的事物是分离着的),一切事物的联系性观察就产生出一种互系模式的哲学思维和互系模式的宇宙秩序的解释。”(1987)

    最早将辩证法和唯物论引入中国语汇是在大量西学流入中国的过程发生的。但是中国知识分子真正认真讨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直到十月革命后才开始。从俄文翻译辩证唯物论可能是从瞿秋白二十年代的上海大学讲义开始的。三十年代发生了由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艾思奇领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运动。从一九三七年开始,马克思在中国的命运进入了毛泽东倡导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阶段,形成了毛泽东著名的哲学论文《矛盾论》和《实践论》。

    对这一过程的研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从马克思主义介绍到中国之初,中国知识分子就是用他们自己的世界观,用中国哲学传统的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解的。比如,蔡元培在他翻译黑格尔的文章中,用的是中国思想的传统术语。瞿秋白教学讲义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说明过程中运用了大量中国古代哲学的叙述(“discourses”)。而且,中国的世界观以及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在中国人的古代经验基础上提炼出来的。

    艾思奇将马克思主义通俗化是什么呢?它是一种通过现代中国人的经验,甚至是他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解的工程。然而,它本身是哲学的扩展,是哲学的深化。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是什么呢?它是在马克思主义和直接的中国环境中的问题之间发现和确认一种延续性。艾思奇和毛泽东所做的都不是“颠倒”,在马克思主义的引进、通俗化和中国化过程中,没有“颠倒”。其实,这里是一个很清晰简单逻辑: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中国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里还有个常识性的事实:从西方来的思想,没有哪种更比马克思主义向中国人提供了那么多的对话而不是碰撞的机会。

    在这里更为清晰的一点是,毛泽东似乎比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更接近马克思。这点与“马克思不是决定主义,毛泽东不是唯意志论”的分析是一条线下来的。但是何以见得呢?

    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需要介绍三个重要论点,这就是郝大为和安乐哲所指出的:

    一、中国哲学传统所容含的是一种事物本体观(an ontology of events),而不是质体本体观(an ontology of substance)。将人当成事物看待这一传统做法是通过能动体与其行为(the agent and his act)的互系(correlative)观表达出来的。

    二、中国哲学传统没有超绝观(sense of transcendence)。宇宙中每一事物都与任何他种事物相关,所以一切事物都是互系的。不象西方二元论,中国哲学上的对应体(polarity),如阴阳,蕴涵的是两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其中每一方都构成规定另一方的必须条件。每一特殊事物都既是自决又是取决于任一其他特殊事物。对关系进行对应物的解释需要对宇宙使用一种境况化(contextualist)的解释,其中的事物严格说来是互相依赖的。这种互系的对应性解释避免了“精神还是肉体”这种成问题的二元命题。

    三、传统作为进行解释的境况(context)。你必须要避免试图用一种僵化的历史角度去理解中国的思想家,而应当用传统的视野去进行理解。这里所谓“僵化的历史角度”的意思是,历史被理解为是以能动性概念(concept of agency)为中心的,是什么神和哪个“英雄”的主观造的。(1987:11-25)

    用以上这三点理解毛泽东的思想能让人尤其清楚。在将宇宙看成是一种互系的,或者说从以观关系为中心的视野看世界这方面,毛泽东是很典型的。能动体与其作为之间究竟什么关系这类哲学提问,在毛泽东那里根本就不成问题。在研究毛泽东的时候,传统作为进行解释的景况是需要随时考虑进去的。

    我们可以尤其清楚地看到,毛泽东的思想中没有超绝观(sense of transcendence)。对于毛泽东来说,宇宙中每一事物都与任何他种事物相关,所以一切事物都是互系的。中国哲学上的对应体(polarity)阴阳,现在同样表达在毛泽东的新术语“矛盾”之中。它蕴涵的仍然是两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其中每一方都构成规定另一方的必须条件。每一特殊事物都既是自决又是取决于任一其他特殊事物。它既不可能是决定论的也不可能是唯意志论的。因为对关系进行对应物的解释需要对宇宙使用一种境况化(contextualist)的解释,其中的事物严格说来是互相依赖的。所以,它避免了二元命题那样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问题。
    确实地说,恰恰是因为具有对关系进行互系性对应物的观察视野而使毛泽东接近马克思的。对于毛泽东的思想来说,这种观察视野是根本性的思想方法。它结果与马克思对变化给生产、消费、分配、交换几者内在联系(inner-related)着的过程(也可说内在联系的和内部联系的关系)带来的影响的分析竟是那么接近!

    如我在本文前部分说明的,在马克思看来,甲与乙之间为内部关系是说,二者的规定为何,是根据它们所处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来说的。在内部关系上,甲和乙是能够互相决定的,互相必然的,和互相经验的。二者不管谁起了变化,在对方来说也必然是个变化。讲甲决定乙是指将着眼点放在关系的一方面而言,是讲“除非乙是处于与甲的关系上,否则乙不会是如此。”这也是讲“是甲对于乙的关系上的某种原因造成乙目前如此的。”

    讲“内在联系性(inner-relatedness)”是潜入经验关系的下面,也就是说,去追究相分割的决定因素之间的联系(或曰有机统一),说“相分割的决定因素”,是指它们同由他们所决定之一方仔细地区别开来。欧门举出例子表明,许多马克思的重要概念之间都是内部联系着的,因而,我必须是在这种境况之内才能谈马克思所使用的“决定(determines, or Bestimmungen)”的意义。

    可以说,是这样在“内部联系”和“内在联系”两个概念境况上马克思不可能成为“经济决定主义”或者“技术决定主义”的。而且这正是马克思向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和毛泽东提供了在哲学上对话的可能性的地方。

    如果说毛泽东是如何接近马克思的问题现在比较清楚了,那么,为什么毛泽东强调人的能动作用不是那种无视客观经济力的唯意志论这一问题,就应该更清楚了。因为象马克思论述内部联系的关系所说的一样,毛泽东其实坚持的也是,而且总是强调人的努力要适当,要根据和符合具体环境、时间和情况的需要。这曾一度成了一句口头禅的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毛泽东的分析方法中,找不到如此众多西方中国问题专家所讲的那种“唯意志论(voluntarism)”。

    从理论上说,也可以从实用效果上说,为了变革社会,毛泽东从来没有在能动的政治方面对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出过不适当的强调,因而忽视客观的经济力量。他所做的仅仅是探索互系的可行的办法,来解决中国具体环境中的问题。这种态度,也与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时的方法是接近的。

    注释:
   
    ①这种情况可参考《Modern China》(第三卷一、二期,一九七七年一月、四月)上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
    David Hall and Roger Ames, 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 1987
    Peter Manicas, A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1987
    Bertell Ollman, Alienation, 1971
    Derek Sayer, Marx’s Method,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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