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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 付金才:《黄帝四经•经法第一篇•亡论第七》会讲讲义 
作者:[翟玉忠 付金才] 来源:[作者惠赐] 2018-06-07


阐微:

 

本篇同上篇一样,也是从内圣外王两个方面讲导致国家危亡的诸多因素。外王,治国理政包括犯禁绝理、六危、三雍几个方面,内政,君主的德行包括三不辜、三凶、五患几个方面。

 

文中特别强调对于征伐当罪当亡的国家,要一鼓作气,绝不能半途而废,认为讨伐有罪之国,见到一时小利便中途而返,叫作不恭行天罚,那样会导致灾难性结果。上面说:“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

 

如果能征伐当罪当亡的国家,会有巨大的福报。所谓“所伐当罪,其福五之”。西汉刘向《说苑·谈丛》也说:“时在应之,为在因之。所伐而当,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中国古典外交理论,不是建基于西方二元对立思维基础之上,而是建基于三生万物,立中、守中的原则,主张先内而后外、先近而后远,先文而后武。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管子·大匡第十八》、《管子·小匡第十九》、《管子·霸形第二十二》、《管子·霸言第二十三》四篇。所以先贤慎用兵,认为一时贪图他国利益,“兴兵失理,所伐不当”,会带来灾难性结果。

 

长期以来,中国被认为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度。比如四百多年前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就发现:“在这个几乎有无数人员和无限幅员的国家,而各种物产又极为丰富,虽然他们有装备精良的陆军和海军,很容易征服邻近的国家,他们的皇帝和人民却从未想过要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很满足自己已有的东西,没有征服的野心。在这方面,他们和欧洲人不同,欧洲人常常不满足自己的政府,拼命贪求别人的东西。”(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中华书局,19833月,第58-59页。)

 

但绝对不能说,我们没有主动出击,歼敌于国门之外的勇气。西汉和明初,中国人都曾远距离奔袭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因为若这种力量不从战略上被击垮,始终是枕边大患。中国人政治中奉行“建中立极”原则,先内政而后外事,“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这种大智慧不能被理解为保守,或被简单地描述为“文明型国家”。如果我们在军事上没有消灭敌人的气概和实力,空讲文明、和平,最终只能吞下失败的苦果。诚如本篇最后所说的,那样会导致本国灭亡,已经衰败的敌国重新兴盛——“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学者们会将好词加在我们头上,但不是空谈,现实利害才是决定国运的关键!

 

原文:

 

凡犯禁绝理【1】,天诛必至。一国而服六危【2】者,灭;一国而服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而服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之君]而服三凶者,祸反[]及也。上溢【3】者死,下溢者刑。德薄而功厚者隳,名禁而不匡者死。昧利【4】,襦传【5】,达刑【6】,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

 

语译:

 

触犯禁令违反天理,必然要受到上天的惩罚。一个国家具备了六种悖逆现象,就会灭亡。一个国家肆意惩罚杀戮三种无罪的人,就会濒于死地,这是因为法令废弛的国家必然灭亡。一个国家三方面壅塞不通,就会丧失国土,君主垮台。一国的君主有三种恶德,会招来祸殃。君主骄溢,必被杀戮;臣下骄奢,必受刑罚。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损害,各种等级制度和法令条文混乱会导致国家灭亡。贪图别国土地资财,轻易改变主意背弃盟约,不恭行天意征讨有罪之国,成为祸乱的肇始者,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上述情况都将自取其祸。

心得:目前公认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是儒释道三家,这三家或重伦理,或重出世修行,三家均不以治国理政为核心。先秦儒家荀子最重治国理政,后世却将荀子认作儒家旁门,而以孟子为孔门正宗。孟子虽然大力弘扬仁义,批评杨墨,而在具体的治国理政和外交上,确实存在“迂远而阔於事情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的不足,其实这是先秦儒家学派的普遍特点,正因为此,司马谈说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史记·太史公自序》)儒家长于教化,疏于治国理政的具体措施。而黄老之学的长处则在于治国理政的道术问题。中国文化各个流派的主张相得益彰,百虑一致,切不可仅仅局限于后世的儒释道三家之格局而理解中国文化。

战国时代,众多诸侯国同时并存,成败兴亡的竞争极为激烈。当一个国家的治理具备“六危”、“三壅”、“三凶”等情况时,这个国家就会灭亡。我们在看到这段内容时,一方面要认识到这是对治国者的警告和劝诫,使其提高治国理政的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应看到,这是在告诉治国者,如果他国的治理具备了这几种情况,完全可以将这个国家作为攻伐的对象,攻伐吞并这样的国家,不是因为攻伐者的野心,更是因为被攻伐国的治理者咎由自取。

 

注释:

 

1】犯禁绝理:触犯禁令违反天理。

 

2】服六危:服,通“备”。六危,即下文的嫡子父,大臣主,谋臣[]其志,听诸侯之废置,左右比周以壅塞,父兄党以拂。此可以《六分》中“六逆”相参,包括:其子父,其臣主,谋臣在外位,主失位(包括主失位而臣不失处和主失位臣亦失处)、主暴臣乱,主两。

 

3】上溢:在上位的君主骄溢。

 

4】昧利:贪利。

 

5】襦传:陈鼓应先生认为当读为“渝转”,比喻轻弃信约。

 

6】达刑:与“天诛”相反,指不恭行天罚。

 

原文:

 

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1】。逆节【2】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赢极【3】必静,动举必正。赢极而不静,是谓失天。动举而不正,是谓后命【4】。大杀服民,戮降人【5】,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语译:

 

守卫国家仅凭地势险要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完全依靠军事强大必由强变弱。出兵不讲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会降大祸。举动不违天道,会得到天助。举动违反天道,国家命数也就不长了,会受到上天的重罚。事物运行变化到极点,就会安静下来,动静进退必须适度。物极还不能静息下来,就会失去天助。动静进退不适度,这是违背天命。人已归降还要杀戮,人有贤德反被杀害,人无罪过却被施刑,这都是自己取祸。讨伐敌人如果符合天道,会得到五倍的福报;讨伐不符合天道,会受到十倍的惩罚。

心得:维护国家安全不能凭借恃山河险要而忽略治国理政,西汉定都长安就是深刻认识到长安、关中的地势地缘优势。即使是有地势地缘的优势,西汉也没有轻视西域和大漠对于西汉国家安全的价值,充分发挥地缘优势,而不是依赖于地缘优势,因此汉武帝年间多次对漠北西域用兵,大幅度地拓展了农耕文明安全的地缘安全空间。再看看中国偏安江南和西南的政权,往往恃长江和峻岭为天堑或天险,治国者沉溺于自我享乐,忽略治国,纵有天堑、天险,也难逃灭亡的命运。

秦、西汉、隋唐、清朝等几个时期是中国版图大幅度向往拓展的时期。而对这几个时期的版图拓展我们往往以“暴政”、“穷兵黩武”而视之。尤其是清朝对中国现代版图构成的积极作用极大。因为民族问题和晚清的割地赔款,清朝对中国现代版图构成的贡献被忽略。试想假若是明朝时期中国便于西方发生大碰撞,恐怕明长城之外的东三省、内蒙古、甘肃、宁夏和青藏、云贵等地区早已非中国所有。果真如此,中国可能只能偏安江南了。历史不能假设,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假设来理解中国各个时期的文治武功。

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尤其是自宋朝以后,文化和经济外交成为主流方式。在经济文化处于全球经济和文化的高端时,可以突出文化和经济外交的地位和作用。北宋外交忽略军事主要因为担心武将力量坐大,威胁中央政权的稳定。若没有对武将坐大的担心,北宋初期收复燕云十六州是完全可能的。若真收复了燕云十六州,王安石变法和靖康之难或许不会出现。北宋中后期的内政外患、南宋长期以来被金国压制、最终亡于元朝之手,恰恰是“所伐当罪,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的历史注脚。

 

 

注释:

 

1】二殃:殃上加殃,祸上加祸。

 

2】逆节:违反天道的行为。

 

3】赢极:赢同“盈”,赢极是说事物发展到极点,犹言物极。

 

4】后命:后,不及。后命指不合天命。

 

5】降人:据下文,降当为“贤”之误。

 

原文: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下邪恒【1】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六危:一曰嫡子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其志,四曰听诸侯之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壅塞,六曰父兄党以拂【2】。[]危不胜,祸及于身。[]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

 

语译:

 

国家受到侵犯君主不知防守,臣下划分地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会给自己招来祸患。这是招致危险的根源。不具实力反而虚张声势去进攻别国,结果国家危难,土地丧失。农忙季节大兴土木,这是违背天理月令的。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必然会受到惩罚。所谓“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权力。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权力。三是谋臣怀有外心。四是本国君主和官吏的任免听任诸侯意愿。五是群臣勾结蒙蔽君主。六是君主的伯叔兄弟结党营私,违抗君命。上述六种危险不能克服必然会自取其祸。所谓“三不辜”: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

心得:地缘位置、资源优势、人口众多、文化宗教、特色产业等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国家自信的根据,成为其他国家觊觎的所在,这便是声华。只有将声华转化为实力才名实相符。如此多的优势因素,若无高效廉洁、凝聚力强、组织严密、科学决策、务实肯干、勇于担当的政府来管理,优势因素只是优势因素而已,并不能转化为实力。

六危等现象的存在会消耗中央集权行使公权力的能力。治国理政者如果以权谋私,就会出现“三不辜”的现象。为保障中央集权正常行使公权力,既要防止各种利益集团对中央集权的侵蚀和消弱,也要防止中央集权政府的最高代表——君主——做出错误的决策。治国理政当然需要理论指导,而在施政中则需要对问题描述的清晰明确、甚至可量化,进而提高治国理政的可操作性,故《黄帝四经》大量使用六顺、六逆、四度、八正、七法、六柄、三名、六危、三壅、三不辜等来描述治国理政中的问题和方法。

注释:

 

1】邪恒:即斜横,指横竖划界,以求自保。

 

2】拂:违抗。

 

原文:

 

三壅:内位【1】胜谓之塞,外位胜谓之拂;外内皆胜则君孤直【2】。以此有国,守不固,战不克。此谓一壅。从中令外[谓之]惑,从外令中谓之[]3】。外内遂争,则危都国,此谓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4】。从中外周,此谓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谓三壅。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谓[三凶]

 

语译:

 

后宫外戚势力过大,君主会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会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君主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是“一壅”;外戚权臣们假藉中央的名义命令地方,会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势力来挟制中央,是乱臣贼子。地方与中央分争权力,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是“二壅”;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会蒙蔽君主。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都蒙蔽君主,会造成严重壅蔽。一旦权臣与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君主就要垮台了,这就是“三壅”。所谓“三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


心得:目前中学、大学通史教材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概括和描述是中央集权政治,中央集权政治的最高代表是君主、皇帝等。中央集权政治的存在是版图广阔、经济多元的统一国家之管理的需要。一般情况接触到中央集权我们便联想到君主专制,其实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是两回事。中国的中央集权政治恰恰是极力避免君主专制的,所以中国古代中央官制中有专门监督限制君主专制的谏官。中央集权主要行使公权力,公权力是为国家的整体和未来服务的,国家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国家安全、经济文化发展、地区和产业之间平衡与协调是中央政府的职责所在。而后宫外戚、朝廷权臣和地方割据力量往往通过破坏中央集权的方式维护本集团、本地区的利益。大凡集团利益、地区利益侵蚀国家整体利益时,国家就陷入衰落、分裂状态,内忧外患纷至沓来,社会陷入动荡和贫困。这也是一个新的统一政权建立之后为什么加强中央集权的原因,而我们往往将加强中央集权错解为是君主专制。而要加强中央集权就要减少和避免个别利益集权和地方利益集团,一边更好行使公权力。

 

注释:

 

1】内位:后宫外戚势力。

 

2】孤直:直通“特”,指势单力薄。

 

3】从中令外[谓之]惑,从外令中谓之[]:《史记·李斯传》作:“且夫从外制中谓之惑,从下制上谓之贼。”前者指挟天子以令诸侯,后者指地方割据而言。

 

4】蔽光:蒙蔽君主。

 

原文:

 

[][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背之,谓之襦传。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上杀父兄,下走【1】子弟,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语译:

 

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会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会承受一国的祸患。与别国签订盟约又背叛人家,这是反复善变。讨伐当罪当亡的国家,见利忘义,不能除恶务尽,这叫不恭行天罚。杀戮迫害自己的亲属,这是罪魁祸首。与臣下有约定却不守信义,这是引起怨恨的媒介,会导致本国灭亡,本已衰败的敌国复振。

心得:天下之利是天下人的利益,一国之利是全国人民的利益。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行业的整体平衡发展和分配是天下国家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特殊国家、特殊阶层蔑视其他国家和阶层的利益,一味追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便走向天下人的对立面,当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对天下人生存构成压倒性优势仍不放利,这个矛盾是无解的,人民的力量就会摧毁这个国家或阶层。

古今中外的的内政外交中都离不开契约。而西方契约精神的核心是利益,中国契约精神的核心是信义。所以西方有“没有永恒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之俗语。以利益为契约的核心,因为利益格局会经常变换,也就经常违背契约。以信义为契约的核心,信义较少受利益变化的影响,或者说中国正因为认识到利益变化对契约为危害,故签订契约更重视信义以纠正利益变换的副作用,中国才有“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成语。

 

注释:

 

1】走:使动用法,意为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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