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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瑶:“威慑”——美国军事战略的基石 
作者:[徐瑶] 来源:[《理论界》杂志2013年第九期] 2017-03-27


导读:威胁是核武时代大国主导世界的基础性手段。作为一种系统的战略理论和主导性军事政策,它是随着核武器的出现和冷战的开始而产生,并首先在美国形成和发展起来。威胁理论一经产生,便成为美国理论界和战略界相当热门的一个课题,是美国制定防务政策和军事战略的基石,迄今仍是美国制定冷战后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指导理论。它是通过可能“大规模报复”来控制对手的战略判断,以实现控制对手战略行为的目的。


1946年,耶鲁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伯纳德·布罗迪等人出版了《绝对武器:原子能与世界秩序》一书,以预言家的眼光捕捉到了核武器为人类社会带来的划时代的影响,并提出了威慑理论的基本思想。此后在冷战的40余年里,威慑理论成为美国理论界和战略界相当热门的一个课题,成为美国制定防务政策和军事战略的基石,迄今仍是美国制定冷战后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指导理论。本文试图就二战后威慑理论的发展历史作一梳理与综述,对理论的基本概念、内在逻辑、发展阶段、代表学者以及理论论争作出概括与总结。

一、威慑概念解析及逻辑

威慑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和政策手段,古已有之。但作为一种系统的战略理论和主导性军事政策,威慑却是随着核武器的出现和冷战的开始而产生,并首先在美国形成和发展起来。对威慑的定义众说纷纭,根据亚历山大·乔治和理查德·什莫克的定义,“在其最一般的形式上,威慑就是让对手相信,他为采取某种行动而付出的代价或所冒的风险会大于收益”。〔1〕而根据尤金·罗西的定义,“威慑指甲国企图通过威胁乙国一旦乙国采取某一行动就将给它造成不能承受的代价,从而阻止它采取该行动”。〔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威慑奏效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心理过程,是一个控制对方的战略判断,从而影响其战略决策的过程。它通过报复威胁使得对手相信其行动所付出的代价将可能超过他可能获得的任何好处,从而不敢发起行动。威慑理论假定:威慑的双方均为单一、理性的行为体。所谓理性实际上是指行为选择时的方式是在清楚地计算可能的所获与代价以及敌方反应的基础上,保证将其价值立场最大化。而威慑的运作逻辑为:假设A为威慑实施方,B为威慑接受方。B以理性方式行事,在决定是否挑战某种目标前需要考虑以下问题:(1)目标对它的价值。(2)所要付出的代价。(3)达成目标的可能性。(4)付出代价的可能性。(5)A有多少回应方式。在A的一种回应下,B的得失算计如下:〔3〕假设收益与损失的总和为100,而获得收益与受到损失的可能性的总和为100%。在国际危机中,面对B威胁的A必须根据B的思维方式来推断B的行为取向,因此,以上算计方式也是A做出反应的分析基础。A的收益———损失算计以及它在此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反过来又影响了B的下一步行动。整个威慑过程成为“刺激———反应”游戏。在这一过程中,A、B双方都以理性地计算利益得失作为其制定政策的根据。

二、冷战时期威慑理论的发展

战后威慑理论正如杰维斯所说,呈现“波浪形发展“的特点。〔4〕

概括来讲,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早期阶段:核威慑思想形成阶段(1945-1955)

这时期尚无系统的威慑理论,但以贾可布·维纳、伯纳德·布罗迪、凡纳瓦·布什以及威廉·波顿等为代表的学者却敏锐地意识到核武器对世界的影响。1946年,布罗迪和耶鲁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的同事共同出版了《绝对武器:原子能与世界秩序》一书,第一次清晰而又全面地勾画了早期核报复思想和核威慑理论的框架。主要观点为:(1)原子武器的巨大威力赋予战争全新的性质,“迄今为止,军队的主要目的是打赢战争;从今以后,其主要目的是避免战争,舍此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有益的目的”。(2)威镊成功的关键不能依靠强大的首次攻击能力,而要依靠遭受攻击后仍能有效反击的原子报复能力,即后来所说的“第二次打击”能力。(3)战略等效威慑。布罗迪认为,“如果2000枚原子弹足够摧毁任何一方的全部重要城市,一方拥有2000枚而另一方拥有6000枚原子弹,这种数量上的差距在战略上没有多大的意义”。(4)绝对武器的出现并没有使战争变得不可能,使用原子弹的全面战争可能发生,只是以有限方式使用原子弹的战争不可能发生。(5)核报复的灾难性后果使任何有理性的决策人在面对核报复威慑时都会选择和平、放弃战争,因此,威慑作用机制中的代价评估具有决定性的意义。〔5〕

2.黄金时期:核威慑理论成熟阶段(1956-1969)

随着艾森豪威尔政府“大规模报复”战略的出台,这个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核威慑战略在美国国内引发了巨大争论。大量国际问题专家加入了对核问题的讨论,威慑研究空前活跃起来,这预示着威慑研究“黄金时代”的到来。这一时期威慑理论研究主要通过理论演绎方法推导出来,而不是用历史归纳方法总结出来,其特征是抽象和主观。由于处于冷战最紧张的时期,威慑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如何解决美苏之间的核冲突。历史经验的缺乏客观上迫使研究人员以一系列假定为出发点,用数字、计算、模型、反复的推演、计算机模拟等方式,为抽象的推理过程人为地建构一个理论框架,从中引出有关威慑的观点与结论。兰德公司将“博弈论”和“系统分析”两种方法引入威慑研究。核威慑研究对博弈论方法的强烈需求推动了早期博弈论的发展,并催生了后来非常有影响的“囚徒困境”和“斗鸡博弈”等经典博弈模型。博弈论方法是一种基于理性假设的规定性决策方法,规定理性行为者应该如何决策。托马斯·谢林、赫尔曼·康恩及丹尼尔·艾尔斯伯格等许多学者对“斗鸡博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试图用于解释1962年发生的古巴导弹危机。“系统分析”方法注重从整体上认识问题,把潜在敌对国家的关系总和看做一个“冲突系统”,研究各自的潜在能力及其相互关系,根据实际经验确定系统内的各种参数,推测这些国家在不同条件下采取敌对行动会出现的具体结果。〔6〕

1959年,沃尔斯泰特在发表在《外交》杂志上的《微妙的恐怖均势》一文,集中反映了他的威慑观点。首先,他明确区分了“第一次打击”和“第二次打击”的概念,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指出可靠的“第二次打击”能力才是保持威慑稳定的实力基础。他在文中针对部队抗毁能力所提的具体建议一一减少对海外基地的依赖、提高轰炸机的戒备程度、修筑钢筋水泥的发射并和飞机掩体、改进战略预警系统、建立可靠的CI系统等,都被军方陆续采纳。其次,他指出威慑不是双方拥有核武器后必然产生的结果。要进行有效的威慑,需要进行艰苦、持续和明智的努力,确保威慑的制裁手段给对方造成的风险,大于它面临的任何“替换风险”。最后,要发挥核武器的威慑作用,就要准备使用核武器。只有当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很大时,威慑才可信。“实战威慑”反对仅仅利用威慑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实施威摄,要求一切都尽可能地确定。〔7〕

成功的威慑不仅建立在军事力量上,威慑的可信度同样重要。亨利·基辛格认为,“威慑需要实力、使用实力的意志,以及潜在进攻者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评估等三方面的结合。威慑是所有这些因素的乘积”。〔8〕

而托马斯·谢林的理论贡献在于:首先,他分析了先发制人的打击,探讨了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威慑方的威慑会被对手视为是其发动进攻的借口,因此,被威慑方会倾向于首先发动战争。其次,他指出昂贵信号的意义:可信的威慑需要让对手相信自己的决心,就必须做出一些坚定的,看起来很冒险的承诺。再次,他指出了承诺的重要:潜在的进攻者会根据威慑方过往对承诺的执行情况判断其可能采取的行动。〔9〕最后,他指出威慑的成功未必需要完全的理性,有时对非理性行为的担心能够增强威慑的作用,但过分强调理性可能会导致一场不期而至的战争。〔10〕

3.“第三次浪潮”(1970-1989)

在经历了“黄金时代”的喧嚣之后,理论界开始对此前形成的大量概念和理论学说进行反思和深化。首先,在研究方法上,虽然演绎推理方法在威慑理论前一阶段的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批评者认为,威慑现象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将其过于简单化、概念抽象化、理论一般化势必会忽略许多重要的因素,不能满足解释、指导和预测实践的需要。因而演绎推理与经验研究两种方法必须结合起来。其次,对理性的批判:(1)主流威慑理论强调的理性实际上是西方思维模式下的利益得失观,有种族中心主义之嫌。〔11〕而实际上受到不同历史背景、文化氛围、个人经验的影响,不同行为角色看待世界的力式并不相同,可以接受的标准和底线也有很大的不同。(2)现代政府是单一、理性行为体:学者从组织行为模式和官僚政治模式分析了此假定的局限。格雷格·卡什曼总结了官僚机构在进行理性决策方面的障碍:潜意识的心理需求、对形势的误解、决策者的压力、信息的不完备、有限的时间、决策团体的分歧等。而罗伯特·杰维斯倡导的心理分析方法认为,决策者深受“非动机性偏见“(如信仰、意象、偏好及其他认知方面的倾向)的影响。〔12〕(3)理性分析中假定的第二个前提是,一旦决策者进行了利益得失分析,知道了其可能取得的利益和面对的损失.他就会自觉地参照这个分析规划行动。这种说法在理论上很符合逻辑,但现实中政策的执行同样会受到国内政治和官僚结构的影响。最后,理性分析第三个有问题的前提是认为理性一定有利于维护威慑,而非理性总是危险的。而杰维斯认为,威慑理论并不需要完全的理性来维护其有效性。〔13〕非理性必须作为威慑研究中的一个因素加以考虑。正如杰维斯批评威慑理论的那样,“威慑理论很少解释如何改变对手,或如何判断对手是否已经改变。”因此,它不能告诉人们如何改变现状和避免危机。〔14〕同时,威慑理论忽视了报偿和妥协在解决危机中的作用,而这些正是理性威慑理论的组成部分。〔15〕

因此,罗伯特·杰维斯将认知心理学路径运用到威慑研究中。心理分析方法是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描述性决策方法,它研究现实中有限理性行为者实际上如何决策。杰维斯认为,传统威慑理论认为决策者都是在掌握了详细和充足的信息后,进行效用评估。这样的假定忽视了一些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对他人价值观的误判;对他人看待世界的方式的误解;对对手实力及拥有的选择的错误理解;判断他人基本意图的困难;固有政策的影响等。〔16〕

亚历山大·乔治和理查德·什莫克开创了威慑研究的个案分析方法。乔治和斯莫克指出,“威慑不取决于数量有限的技术因素,而取决于更多的变量。其中有很多变量具有主观性,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具体情况的制约”。〔17〕

因此,他们主张通过深入分析历史上威慑成败的案例,总结出在什么情况下威慑更可能成功,在什么情况下更可能失败,力图寻求更大程度的客观性。在此基础上,保罗·胡思和布鲁斯·拉西特对1900年至1980年期间的54个案例进行了经验研究,以便确定在什么条件下,扩展的直接威慑可以成功阻止对第三方的攻击。〔18〕

但是正确估计威胁和意图以便选择恰当的威慑成功的案例引发了学者之间的众多争论,如理查德·勒博和贾尼斯·斯坦就认为,胡思和拉西特对进攻者和防御者的界定不恰当,而且混淆了直接威慑和扩展威慑的区别。〔19〕

4.冷战后威慑理论的发展

冷战时期威慑的核心是美国以核报复相威胁,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威慑苏联对美国及其盟国发动核攻击或常规进攻。威慑理论也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冷战的结束并没有同时宣告核时代的结束,而只是改变了核武器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国际环境,核威慑仍是美国威慑理论的组成都分。但是,冷战后的威慑也呈现出与冷战时期截然不同的特点:一方面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使美国的对手或潜在对手从拥有核武器的势均力敌的超级大国,变为没有核武器或核能力远远落后的中小国家。同时,常规武器在军事革命中的高技术化,也是常规威慑研究兴起的物质基础。但是冷战后的常规地区威慑有别于冷战时的常规延伸威慑。威慑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威慑对象由单一变为多元:威摄对象的数量有所增加,从冷战时的单一全球对手变化为冷战后的众多地区对手。威慑对象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伊斯兰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国和中小国家都有可能是威慑的现实和潜在对象。〔20〕

威慑双方的力量对比不平衡,主要的对象并不能够对美国实行反威慑。另一方面威慑的标准形式,是一方以拒止或报复手段相威胁,阻止对方采取危害己方利益的行动。但冷战后的威慑研究出现了新的形式。双重威慑是指对冲突双方或各方同时实施的威慑。当威胁不是别国针对美国的侵略或挑衅,而是其它两方或多方之间武装冲突造成的延迟或间接后果(如冲突外溢危及周边盟国,国内动乱导致难民潮,地区紧张使能源和其它原材料的输送渠道不杨,一方的胜利打破地区均势等)时,美国要慑止的不是冲突的一方,而是冲突的双方或多方。〔21〕

在这种威慑中,为了阻止甲方的行动,往往需要交替使用利诱和威胁两种手段,一方面承诺甲方不采取行动,就阻止乙方采取对甲方更为不利的行动,另一方面威胁甲方如不就范,就听任或鼓励乙方采取行动。〔22〕

这一时期,威慑理论的发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在经验研究上,学者们在这一阶段继续进行经验研究的工作,探讨常规威慑得以成功或失败的条件。他们将威慑的不同形式加以结合,分别从中央直接威慑、中央一般威慑、延伸直接威慑、延伸一般威慑四个维度加以研究。从方法论角度看,完美威慑理论充分发挥了博弈论方法的强大逻辑推理功能,威慑声誉理论注重将博弈论方法与个案研究方法相结合,而威慑认知理论则以独特的认知心理学视角为博弈论方法的应用开辟了新的领域。〔23〕

三、结语

本文简单的回顾了威慑理论的发展进程,简要的总结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学者们研究重点及研究方法的延续与变化。正如杰维斯认为的那样,威慑理论“也许是美国国际关系研究中最有影响的一种理论”。也正因如此,全面、系统的总结威慑理论的发展是一件在学理上意义深远,而在操作上任重道远的工作。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威慑理论的研究已由原来单一的、只求线性关系,且浅层次的探讨,转向多元、多层次的综合讨论与考察。研究的重点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家对抗中威慑成败的机制因素的研究,视野已扩展到国家内部组织机制、政治与舆论影响、决策者心理因素等对威慑的影响。同时,随着研究领域从传统的核威慑拓宽到现在的常规威慑领域,越来越多的理论学者开始越来越认真而细致地考察历史案例,从大量案例的比较研究中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论点。今后威慑要在更复杂的多极世界中发挥作用,针对的国际冲突虽然在对抗程度、暴烈程度和广泛程度上低于冷战时期,在复杂程度上却高于冷战时期。而这无疑为所有热爱威慑理论、为之潜心专研的学者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也为我们中国的理论界和学术界创造了新的机遇。在探索、总结前人绚烂的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如何推陈出新,如何创造出与当前的国际形势相合的理论,特别是如何能将我国源远流长的智慧结晶抽象化与理论化,无疑是每个后来的研究者必须认真思考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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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国际事务与中国外交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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