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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寿筠:民粹、民主、革命 — 美国大选和中国文革(四) 
作者:[陆寿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1-21

                 余春明 《天人合一》油画


四、两大视野中的民粹主义

认识任何重大的社会现象,都需要将其置于更宏大广阔的视野之中,至少需要这样的两大视野:一是大历史时空视野,关于这,一般读者可能比较容易理解;二是大思维抽象视野,具体地说就是经过从微观到宏观、和从形下到形上这样两重层次提升以后的多维立体思维。下面分别具体述之:

(一)大历史视野中的民粹主义

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什么是民粹主义?”这个问题,也许可以说那就是:“一切顺从民意”。那么,为什么是“民意”,而不是“神意”或者“个人意志”,成了当今的时髦呢?如果将民粹主义置于人类思想演化历史的长河中,这就可能较易理解了。仔细看来,虽然迟至近现代的十九世纪下半叶,名为“民粹主义”的思潮和运动才在俄罗斯首先出现,但民粹主义正负两方面的内涵和倾向,在中外更远的历史上各种不同规模的农民起义、近现代裹挟着所有下层民众的资产阶级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运动、以及现代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中,大多(如果不是全部)都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表现,只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此类思潮、运动的终极信仰基础是有区别的(关于古代奴隶起义,所知较少,姑且不论)。

在古代中国,就有“民贵君轻”的信念,虽然基本上没有体现在正统的政治理论和实践中,即使在反正统的历代农民起义中,民众的诉求也是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才得以伸张,因为“君”也只是“天子”,即“天”之子。也就是说,只有“天”,即“天道”,才是规范人间一切是非的最高依据。在中世纪西方,以上帝意志为终极依托的基督教平等理念,则是当时一些农民起义的思想基础(如1381年由瓦特?泰勒领导的英国农民起义)。以“天道”和以“上帝”为最高依据虽然有着无神和有神信仰之别,但在超越人类世俗社会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也就是说,在近代以前,东西方都不是以凡俗之“民”(“人民”、“平民”)作为社会哲学思想理念的出发点和终极依据。

不过,到了近代,东西方的思想走向开始有所分化。在前现代的中国,对于超世俗天道的信仰并没有改变,而在欧洲,随着宗教改革、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一连串所谓思想解放运动的连续推进、深入,对于上帝以及相关教义的信仰逐渐从宏观社会思想领域退出,即所谓“政教分离”,而只在微观人伦关系的狭窄缝隙中对阶级分裂的社会起到一点点润滑剂的作用。思想解放的核心即是所谓“人的解放”、个性解放。那时的政治口号“自由、平等、博爱”,虽然保留了基督教的“平等”、“ 博爱”思想,但这后两者被置于“自由”之下,即人际之间的平等博爱是以个性的自由为前提的,而不是相反,如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那样,个人的自由除了要受到微观伦理之“仁”的原则的约束以外,还必须接受其在宏观秩序中的体现、即“均平”之“义”(正义)、之法的规范和节制。

个体本位的“人的解放”,虽然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改善、整体文明的提升,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下文还会提到),但众所周知,在“天道”、“上帝”信仰中蕴含的人类共同体意识的退化,其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在更大规模上的、新的不平等、贫富分化、社会动乱、殖民扩张、种族灭绝,一直发展到后来的世界大战、今天的核子恐怖、生态灾难……原子论个人主义否定了人类共同体的存在这一层次,是一种否定人类社会多维性的平面思维。所以,如果说“人的解放”是对于超世俗信仰的逆反的话,那么,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在具有东方农业公社传统的俄罗斯首先出现的、以民众群体利益为本位、试图超越资本主义、探索新的社会发展道路的民粹主义,则是对于近代以来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潮流的新的逆反,即“否定之否定”。

然而,由此开始的、以对于人类群体命运的关切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又走向另一极端:即无视或压抑个体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利(如将个体人看作是可以被群体内部“精英”随意摆布的、革命机器上的“齿轮”或“螺丝钉”), 以整体(人民、社会、国家、民族、政党、阶级等)利益的名义,推行强制性的舆论一律、绝对服从,压制异议,结果是离开了无数平凡个体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实际上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人民群众整体的历史创造者作用,因而有违初心地几乎完全葬送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否定原子论个人主义,但不能否定个体存在这一个层次,无视这一层次的存在也是否定人类社会多维性的平面思维。

当然,不仅是假马列毛主义者比较轻视、甚至践踏个体人权,即使是欧美个人自由主义的人权旗手们,在他们推行一种与国际主义、与人类共同体意识相对抗的国家主义,以外来因素解释国内危机、掩盖自己在国内和世界各地制造矛盾、播弄是非、兴风作浪、谋取私利的霸道恶行的同时,也以对付外来威胁、保卫国家安全整体利益为借口,压制公民个体的自由和民主精神、迫害那些揭露帝国主义战争罪恶的所谓“叛国分子”(如美国借“反恐”肆意侵犯公民隐私权、对人民实行严密控制,在这方面民主党和共和党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在与整体利益的互动中求取平衡的个体人权、“个性解放”,还是不应该否定的 ——不过这只是描述理想的人类社会关系的半个命题;同样重要、因而也不应否定的另一半则是:与各别个体和低层次群体利益互动平衡的人类共同体整体利益、和天地生态平衡的全局利益。这两半的互动平衡就是我们必须遵循的终极大道,否则就是忤逆天道、同归于尽。

从多维平衡的总体高度看民粹主义,就能对其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有个确当的认识。

(二)大思维视野中的民粹主义

缺少形下宏观和形上宏观两大层次的思维视野,是迄今为止除了中国传统黄老学派(道法家)以外所有思想学派(包括儒家、佛家、基督教思想体系、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当然还有形形色色的民粹主义思想流派)的共同缺陷。由于儒家对于中国历史传统和当今现实社会的巨大影响,本节将以其作为例子来说明大思维视野对于认识民粹主义及一切社会现象的重要性。

虽然儒家不完全是民粹主义的,倒是还有点精英主义的倾向,但是它与民粹主义还真有类似之处:一方面,它的真诚信仰者们倡导“仁德”、关怀天下之高尚心灵,与真民粹主义者信仰和崇尚平民、以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作为一切政治运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理念是相通的;但另一方面,在关于如何实现这种理念的具体路径这个重大问题上,两者都缺少认识事物的必要维度,将多层次的现象世界看作是一个单层次的平面(虽然他们视野中的平面也相当广阔,直至涵盖整个天下),将直观范围内的微观认知直线式地引申到宏观认知上来。只是在儒家,他们的认知也许在微观范围内是真实可行的,而在民粹主义者,他们的认知也可能是直观范围内确实存在的现象、但并非事物的本质。他们两者都缺少认识世界的层次提升,因此他们的微观认知在宏观范围内实践的结果,并不能实现他们宽阔心胸中的高尚宏愿。下面先具体说说儒家。

我们知道,儒家提倡“修齐治平”,这与道家最早提出的“内圣外王”这一立身处世原则是一致的,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传统的精髓。问题是,例如,有些儒生将家庭治理中一家之主不与家人争利这一仁爱原则,机械地照搬到治国实践中,借口“不与民争利”,反对政府专营盐铁,纵容豪强地主工商集团控制国家经济命脉、鱼肉弱势平民。他们不懂得,宏观社会与微观社会是有区别的:在宏观层次上,社会关系之是否平衡和谐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各种不同性质(如种族、宗教、性别、各种偏好)的不同群体之间。在微观层次上,个人之间在经济利益或其它方面互让互助是“仁德”的表现;但如果一个君王或官员仅仅做到从私囊中献出银两去赈济各别穷人(虽然这也是“仁德”的表现),而无视甚至纵容社会强势阶层或集团鱼肉弱势大众,那么他并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好君王或好官员。所以儒家的“修身齐家”之道并不能直线式地引申到“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中去。

然而在历史上,抑强扶弱的道法家路线连同其一系列政策原则,往往被一些腐儒们贬低、攻击为“严刑峻法”,似乎法家的作为没有别的,就只有严酷的刑罚而已。现在有些片面抬高儒家、贬低法家的文章还常常操持这种论调,真是可笑之极!其实这是有历史根源的:原来他们的老祖宗、儒家第二圣人孟子曾经说过,如果“国人皆曰可杀……然后杀之”、 而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这显然就是民粹主义的古代版,完全视法制如敝屣。不信?请看:

“孟子见齐宣王曰:‘……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孟子?梁惠王章句下》)

白话译文:

“(如果)左右亲信的人都说(某人)该杀,不必理睬;大夫们都说该杀,也不必理睬;全国的人都说该杀,然后去考察他,证明他的确该杀,然后才处死他。所以说,这是全国人判他死刑。—— 做到这些,才称得起是百姓的父母。”

而早在孟子见齐宣王300多年前,法家管子就辅助齐桓公实施了依法治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治思想体系。他说: 

“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仪。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管子?版法解》)

白话译文:

“凡国家没有法律,民众就不知道怎样行事;没有制度,行事就没有一个准则。但有法律而不公正,有制度而不明确,则行政管理不灵。行政管理不灵则国家混乱。”

既然儒家祖宗如此无视早已存在的法治传统,因此其后人一般都无视、甚至蔑视民主法治制度的建设,而鼓吹道德万能、溺于道德空谈,就毫不奇怪了。至于民粹主义的偏颇,本来就是其“亚圣”的主张,何必言防治。

国家治理所需的宏观思维,并没有超越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就可以达到的形下层次,但这已经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儒生们力不从心了。所以,可想而知,更不能期望他们超越形下现象世界而达到对于形上天道的认知。别听他们口口声声“道”不离口,他们口中的“道”只是他们那个“心”、以及他们“心”中之“理”的外化,就像西方基督教的“上帝”只是自我中心之“人”的神化一样。他们的“心学”、“理学”,与黄老道家心物不二的学术不是一回事:心物在他们的理念中永远是对立二分、无法圆融统一的。在这一点上,儒家与西方思想传统并无二致。(佛家虽然只讲修心、行善,也与儒家一样,基本上回避宏观层次上的治国大善之道,但在形上层次上却是心物不二、圆融自如的。)

既然儒家本身都没能做到其思维视野从微观到宏观、从形下到形上这两重层次提升,自然它也就无法觉察民粹主义的思维局限、更不可能引导人们如实地认识民粹主义、有效地应对民粹主义的正负两面性了。

而民粹主义本身似乎有两种情况:右的民粹主义基本上是将微观直观层次上的现象错看成是本质、或故意说成是本质,自然谈不上思维视野层次的提升。而左的民粹主义,虽然大多力图在宏观层次上观察、分析、和应对社会问题,但由于在形上层次上一般都不能摆脱心物二元对立的思想传统,也就不能认识从心物一元的形上真相导出的形下世界阴阳平衡之道,也就不可避免地受制于种种盲目性,而难于实现其高尚宏愿,或即使一时成功也难以持久。这一判断也适用于“科学社会主义”,因为“科学”就是以心物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只有将社会主义思想纳入黄老学派的道法框架,转换为“道法社会主义”,才可能避免和应对各种民粹主义的干扰,逐步克服各种阻力,直至人类解放的最终实现。

总而言之,民粹主义犹如深沉地底的一座座巨大火山,一次次冲破着僵硬地壳而强烈喷发,导致其岩浆在无序地面盲目奔流,在所到之处摧毁着一切该摧毁的和不该摧毁的——只有道法社会主义才能顺着多维整体动态平衡之天地大势、驾驭民粹主义的盲奔洪流,摧毁一切该摧毁的、保护一切该保护的、建设一切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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