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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佛家法王观念与黄老道法思想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寄] 2016-03-07


    近读泰国摩诃朱拉隆功佛教大学校长梵智长老的《法王论》一书(宗教文化出版社2015年6月出版),对佛家政治经济理念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令笔者大为惊异的是,它的核心理念竟然和中国传统的黄老道法思想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政治经济上都主张依法治国,百姓均平。

        一、法比王大

    佛家的法,狭义是指修行方法,可以使人解脱无明,觉悟本性的方法;广义则包括了一切事,一切物,一切理。

    在佛教的观念中,法比王大。传说一位比丘曾这样问佛:“既然国王是一国最伟大的人,那还有什么比国王更伟大吗?”佛回答:“法,比国王更伟大。”(《法王论》第36页。)

    梵智长老指出,“法王”是佛教中的理想君王,其主要含义有两个,一是“以法为王者”,依法治国,奉法治上,即“法增上”。佛经有言:“君王皈依法,推崇法、尊敬法、崇拜法、信奉法、遵守法,以法为胜利的旗帜,奉法至上,以法增上。”(《法王论》第39页。)

    法王的第二个含义指“如法之王者”,强调国君自己要维护正法或遵行王法,并使人民满意欢喜。

    这与黄老政治理念异曲同工。只不过后者的论述更为详实罢了。黄老核心经典《管子》强调治国当以法令为重,即“重令”,并明确提出了“令尊于君”的主张。


    《管子·重令第十五》开篇即指出:“但凡统治国家的重要手段,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法令威重则君主尊严,君主尊严国家就安定;法令没有效力则君主轻贱,君主轻贱国家就危险。所以,安国在于尊君,尊君在于行令,行令在于刑罚严明。刑罚严、法令行,则百官畏法尽职;刑罚不严、法令不行,则百官玩忽职守。因此,英明的君主明察治民的根本,而治国根本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了。”(原文: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同“嬉”】。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

    《管子·法法第十六》主要是讲以法治手段推行法令,其根本在“禁胜于身”,即君王本身也要依法行政,这是“法令行”的起点。上面说:“不以法治手段推行法度,则国事没有常规。法度不用法治手段推行,则政令不能贯彻。君主发令而不能贯彻,是因为政令没有成为强制性的法律。成为强制性的法律还不能贯彻,是因为起草法令不慎重。起草法令慎重而不能贯彻,是因为赏罚太轻。赏罚重还不能贯彻,是因为赏罚不信。信赏必罚法还不能贯彻,是因为君主不以身作则。所以说:禁律能够管束君主自身,政令就可以行于民众。”(原文: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法高于一切,不仅高于人民,也高于君王,因为在中国人的法治观念中,“道生法”,法是天道的在社会事务中的体现,是高于个人或团休私利的。所以《管子·法法第十六》中指出:“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

    尽管现代社会君主制基本已经失去了往日的权威,但政党守法仍然是一个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这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

        二、何谓王法

    那么,具体什么是“王法”呢?据《转轮圣王经》的注释,“王法,指十善业道,五转轮王职责和四王摄法。”(《法王论》第39页。)

    其中“十善业道”是一切佛教徒所要遵守的,身、口、意上的基本行为规范:

    身行好事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口说好话四: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心想好念三:不贪别人的东西、不伤害别人、正思惟。

    与现代西方基于个人主义的公民意识不同,佛教和中国传统政治理念都建立在个人修行的基础之上。《管子》中著名的“心术四篇”,即《心术上》、《心术下》、《白心》、《内业》四篇,就是专门讲治国者如何在心地上用功的——这是东方政治文化最深的、通于大道的根柢。

    其中“五转轮王职责”实际包括十二项,可归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前面说到的法增上,奉法至上,依法治身、理国。

    二是法护,包括维护官员、军人、僧尼等七类人民的法念,再加上护念各种动物,共关系八类法护。与其余四项职责加在一起,共有十二项转轮王职责。

    三是禁非法。君王要采取措施避免灾难的发生,保护人民,让他们远离罪行。

    四是理财。指“寻找资源,让人民吃好住好,国家富足,没有穷人。”(《法王论》第43页。)

    五是遍问。这类似中国传统政治中的“贤能共治”,“与宗教家和博学者共同研讨,拟定合适的治国方针。”(《法王论》第43页。)

    其中“四王摄法”包括布施摄,与人分享;爱语摄,说话柔和;利行摄,身行好事;同事摄,处世合宜。

    在君王遵行的王法中,涉及经济,即理财的内容,同样重视百姓均平。佛在《牲祭经》中曾特别提到君王的济民之道,即“王摄法”,其中除了发展农业、刺激商业,低税率、给人民足够的薪金等措施,还包括给穷人无息贷款。

    同中国古典经济思想轻重术一样,佛家也认为只是均衡的发展才是最快的发展——国家经济调节的目标应是均衡,而不是急功近利的增长。《黄帝四经》所谓“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详见拙著《国富新论:中国经济学轻重之术》第三章第二节“市场调控的目标不是增长,而是均平”,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12月,第87~95页)

    通过将佛家法王观念与黄老道法思想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天下大道东西古今一以贯之——此言真实不虚!

    现代西方政治经济制度上,资本垄断一切,对于自然和弱者巧取豪夺,这是违背天道的,是注定不可持续的,死路一条——我们再也不能亦步亦趋地学习西方了。

        三、为何是中国

    佛家侧重出世间法。据《过去现在因果经》,现在世和过去世都有人预言,如果释迦牟尼佛不出家,就会成为转轮圣王。如果出家,则可以证悟成佛。上面说:“若在家者,年二十九,为转轮圣王;若出家者,成一切种智,广济天人。”  后来,佛陀出家成佛,广传佛法,点燃了人类智慧的一盏耀眼明灯。

    那么,在佛教产生的印度次大陆,包括印度教在内的古老文化为何没有发展出如中国一样高度复杂的世间法——外王体系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与印度的地理历史环境有关。

    诚如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所说,与中国长江、黄河流域连续的广大平原不同,“印度是割裂的次大陆,不是很完整的,河流漫流的下游被小河流割成一块一块。中游以上的支流虽多,但不能变成通畅的交通通道,反而成为隔绝的障碍。一个一个村落,全区都是割裂区域的小农区,破裂性很强。再往南走是被德干高原分隔的个别地区,交通更不方便,印度次大陆上显著的缺少统一的条件。”(许倬云:《历史分光镜》,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6月,第136页。)

    没有政治上的统一,其政治经济结构必然相对简单封闭,就不可能有中国那样组织严密的全国性政权和市场,以及基于此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另外,中国地处欧亚非大陆连续体的东部边缘,又受到群山、沙漠的阻隔与保护,过去五千年来不易受到好战的印欧语民族的征服。印度没有天然屏障,这使其常常受到来自西北的征服。所以它的民间文化相对稳定,但上层,经世济民之道注定随着政权的改变多有变化,植根于大道的外王体系很难积累起来。许倬云写道:“印度西北暴露,无法与中亚细亚隔开,而中亚地区干旱,生活条件差,当粮食缺乏或是气候改变时,中亚的人就长驱直下侵入印度,因而在印度次大陆上有一波又一波的征服者进入。大概从西元前一千六百多年开始,至少八百年中不断的有侵略者入侵。第一波侵略者变成主人,不与当地人混合,第二批来的人又不愿意与第一批混合,一波又一波的进入,造成一层又一层的阶层性。”(许倬云:《历史分光镜》,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6月,第136页。)

    而中国大平原地区有高度组织化的、复杂的政治经济体系,使其不易被征服,即使元、清两朝北部草原游牧族群军事占领了中国,也会在相当程度上被同化、消解。

    所以,印度文化中有古老的丛林制度、瑜珈修行传统,却没有开出相应的、高度发达的外王体系。印度教大体将生命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三为“修行阶段”。“只要有了第一个孙子之后,个人就以年老为借口,从他一直承担的社会责任中退隐下来。很多年以来,社会已经预支了他生命的一部分,现在是该轻松下来的时候,否则生命就会在被了解之前结束了。从传统上讲,那些充分利用这一点需要精神冒险的人,被称为‘林栖者’(如果妻子愿意,也可以夫妇同行;如果妻子不愿意,丈夫就只身前去),因为他们离开家,在森林的孤寂中寻求自我发现。退隐是朝星星之外看去,而不是朝乡村的街道看去。”(【美】休斯顿·史密斯:《人的宗教》,梁恒豪译,海南出版社,2014年5月,第48~49页。)

    重内而轻外,是印度文化的特点;宗教与政治两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内外分立是西方文化的特点——全世界古老文明中,似乎只有中国有一以贯之的内圣外王体系。

    这,也是历史的因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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