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考墨家之说,不可全信儒者之言。必须考察孔子以下,诸儒生对华夏传统的背弃掩盖。建立全套训诂、考证之取证优先序规则,不可效儒者随心所欲。所谓新墨家,正相对于清朝中期以来,儒生们的所谓墨家而言。翟先生的新法家如果不能厘清先秦学统,寻根究底,恐怕只能是儒家翻版。
一、刘子不过是抄袭庄子而已
《刘子·九流第五十五》,该篇简述九流思想。论墨家则云:“墨者,尹佚、墨翟、禽滑、胡非之类也。俭啬、兼爱、尚贤、右鬼、非命、薄葬,无服、不怒、非斗。然而薄者,其道大觳,俭而难遵也。”
翟先生不涉墨学,所以对这段话感到生疏不解。实际上反应了儒家所谓墨学,并未以求真精神认真对待墨学。否则翟先生作为国学研究者,即使未能涉足墨学,也必然有所旁及。现在我们所谓“新墨家”之新,正相对于清末以降的所谓墨学而言。对先秦墨学而言,则是皈依。刘子这段话对于我们并不生疏。任何在华夏道学花费过时间的人都不会感动生疏。翟先生也发现刘子所说,用语与《庄子·天下》篇相同。《庄子·天下篇》:“(墨子)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1] 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闇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除了抄袭自司马谈、班固的“俭啬、兼爱、尚贤、右鬼、非命、薄葬”,其余内容皆全。而《庄子》是研究华夏道学的必读书目,《天下篇》更是如此。翟先生曾有文谈及先秦辩题,引用过《庄子·天下篇》惠施辩题。怎么会不知道出处,需要感到不解呢。刘子除了用“俭啬”一词表达了自己的情感倾向性,之外并没有什么创见之类。
二、内证与外证
翟玉忠先生说:内证优于外证。这句话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同一篇文章、同一部著作。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有概念、语义、行文逻辑的一贯性。以此考察《刘子》之说,就应该先考察《刘子》该篇文字中的“服”字。顾如是这样回应的:「那么刘子所说的“无服”是什么意思呢?首先要看刘子自己的书,特别是上下文。在《刘子·九流》中,另外有且只有另一个“服”。是儒家的“厚葬文服”。那么“无服”就与“文服”相对。而刘子的“文服”,有两意:⑴儒服;⑵儒生专“文”。」很认真地满足了翟先生“内证优于外证”主张。
然而,先秦文本总有一定的模糊性,特别是由于先秦字义与后世字义往往存在偏差。此时就需要寻找外证。外证之中,字义发展的沿革又优于某家所言。先秦是言论开放、各家争鸣的时代,并非后世之儒家大一统时代。各家在辩争过程中能够确实理解对方,抓住对方的弱点、造假等作为进行打击。这种开放的环境,显然优于后世之儒家春秋大一统的一言堂。作为不同的学派,也不存在不理解对方的问题。所谓内证,便于层叠造假,这是其最大弱点。而外证则相对客观得多。当然,其他学派所述需要区分为记载和观感两类。前者客观,后者则是一家之言。不过两者又往往体现在同一句话中,互相纠缠。荀子说:“(墨子)不知一天下,建国家之权称”。在这句话中,表达了墨家不主张大一统,不主张强权的“记载”。而“不知”两字之中同时表达了对墨家主张的批评性“观感”。
在“无服”“不服”这个对墨家的评论中。我们可以结合《刘子》前文唯一的一个“文服”断定,“无服”包含有儒者对墨家的观感。同时又通过《庄子》印证了墨家确实主张“不服”。就儒者而言,“无服”的含义与没脑差别不大。因为儒家认为天下无主,人们就无所适从。所以还是庄子表述的“不服”更为客观一些。不过,顾如在回应文中并没有去追究这个问题。追究则容易偏题。
如果没有确实定义,仍然内证优先,则形成了从字义开始的层叠造假。儒家尤其擅长此道,对求真华夏非常不利。比如孔子将《尚书》表达的“虽有周亲不如仁人”之仁,修改为《中庸》子曰“亲亲为大”之裙带仁。又如华夏传统之“義”,乃“我之利”。而被儒家修改为私利害义的“宜也”。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儒家通过修改名之内涵,达到正名目的。与当今中国我们见到的各种名词含义乱象一摸一样。又如,众所周知的后儒对先秦典籍的修改。如此等等。在墨学的典型案例是《尚同》篇。儒生通过修改原文、灌入儒家思想内核等方式,将“不知一天下,建国家之权称”的墨家尚同说,硬生生扭曲成儒家之《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所以无论从原理来说,还是从实践来说,遇到分歧都应该“外证优于内证”。
解读华夏传统也是一个典型案例。先秦各家都对华夏传统、历史进行了记载和阐发。如果优先用儒家典籍去“内证”,则儒家继承了华夏传统。反之则反。此时需要更为客观的规则。只能将华夏共同经典视为“内”,其他都是外。在“无服”“不服”案例中。“服”字是什么意思?其内涵是什么,这是个关键。
三、什么是“服”?
翟玉忠先生的文章认为墨家没有“专论”无服、不怒、非斗。所以先寻找外证。恰恰符合了取证的优先序。而顾如的回应比较直接:「而刘子的“文服”,有两意:⑴儒服;⑵儒生专“文”。这两意实际相通。墨子在批评儒生穿儒服时候,也说「行不在服」。盖先秦所谓“服”饰之服,也就是“服”从之服。服从哪个职业、学说、邦国,就穿那种衣服。衣服是身份、人群的标识。所以,所谓“无服”也就是没有固定的服饰,同时也是不固定遵从哪个职业、阶层、人群的习俗、规则等等。」提出的只不过是国学的常识而已。
先看翟先生的讨论:「成玄英疏释“无服”云:“生不歌,故非乐;死无服,故节用,谓无衣衾棺椁等资葬之服,言其穷俭惜费也。”」这种典型的儒者闹笑话,很不幸被翟先生取用了 [2] 。原因还是翟先生没有涉足过墨学,只好凭儒者妄言。《节葬》曰:“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类似表述在《墨子》中有十数处,而从来没有什么不穿衣服下葬的表述。儒者之治学水平在此案例可见一斑。奇怪的是,翟先生自己也引用了“衣衾三领”,怎么就没有发现几句之前的儒者荒谬呢?反而并列一起作为证据了呢?现在我们可以排除儒者之荒谬,坐下来花点时间考察“无服”了。
还是考察《庄子·天下篇》的评论:“(墨子)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庄子·列御寇》又曰:“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庄子与墨家一样反对厚葬,甚至比墨家的桐棺三寸还要更近一步,连棺材都不要了。庄子怎么会批评墨家不厚葬、不穿衣服下葬呢?所以庄子之“不服”根本就不是指不穿衣服。
这里需要考察先秦所谓“歌”“乐”的含义。先秦“歌”就是歌颂,“乐”就是官乐。并非后世扩展范畴之后的唱歌和音乐。墨家《非乐》篇也点明“乐”是教化性质。《非乐》“锺犹是延鼎也”。官乐是统治的延续。这句话有点模糊,墨子是做了一个比喻。再看“大人鏽然奏而独听之,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必与。贱人不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王公大人独听,那么乐器就“锈”掉了,没起到作用。平民如果不陪着大人听音乐,大人的治理目标就没有达到。“曰:孰为大人之听治而废国家之从事?曰:乐也。”为什么王公大人们在想办法治理国家,却反而废掉了国家该做的事情呢?是因为官乐(乐教起反效果)。《大取》论述说:“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希望孩子学习官乐,未必是坏事,逼着孩子学习官乐就是坏事了。墨家反对官乐,态度是很鲜明的。
不但墨家认为“乐”是官乐,是教化性质。儒家也是这样宣传的。这里偷懒引用一下顾如《墨子解析·大小取》:
『「乐」,在先秦都指向官方(圣王)制作,用于教化百姓的音乐。先秦只有《荀子》、《礼记》有乐论。因荀子被称为近于法家,笔者引用《礼记•乐论》:“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用乐改变人心。“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乐有移风易俗效果。“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乐里面携带了儒家伦理。“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着其教焉”;“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乐是圣王制作,用于改变民心、移风易俗,是教化手段。“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使百物皆化而有序,与荀子化性起伪说类似。“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今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声乐皆具,非礼也,是谓乱国”。音、声、乐是三个不同的概念。“音”才是现代所谓音乐,而且不符合礼。“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先秦所谓“乐”的性质如此。欲反驳此说者不妨试着找到先秦称其他音乐为“乐”的案例。我们不能因为后世儒家扩大了乐概念,而逆推得出先秦之乐也是指音乐。更不能因此曲解贬低墨家之非乐。』
当我们明白了先秦什么是“乐”,才知道墨家反对的到底是什么。原来墨家反对的是官乐。用来教化百姓的官乐。而儒家主张的正是这种官乐。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实际包含了一种奴性在内。先秦儒家经典,找不出不属于官乐之“乐”。墨子见楚王吹笙,其音乐造诣并非任何一位儒生可比。没有儒生为王者演奏的案例,顶多在私底下弹奏官乐,自我教化一下而已。
回到庄子“生不歌”,当然不是不唱歌。而是“不歌颂”。《说文》“歌,咏也。”《说文系传》“歌者,长引其声以诵之也。”屈原《九歌》有宗教乐舞、屈原自祭之说,且看其篇目:《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
这是“生不歌”。那么“死不服”呢?狭义地可以理解为“不服从某种丧葬习俗”。这可以用《节葬》篇印证。在《节葬》篇墨子说,各地有不同的丧葬习俗,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问题在于儒家丧葬习俗太耗费民力而无用,有些民族的丧葬习俗不太尊重遗体。所以最好“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於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於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顾如解说的《非乐》《节葬》与庄子文本中的对应关系是一致的。庄子也不会因为墨家的这种丧葬主张而批评墨子。前面我们提到的《庄子》原文,其中庄子的主张更为“薄葬”。那么庄子就不可能认为墨家的薄葬是“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闇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庄子他自己就做得到,道家的众人都做得到。庄子他怎么会因为薄葬而批墨子“其行难为也”?合逻辑的推断是“死不服”另有所指。
这种逻辑推断在研究国学时是必须的。比如汉太后主张黄老。她说:汉家自有法度,王霸并用,并非独用德教。这段话里面谁是王道,谁是霸道?太后主张黄老,而老子说:“失道矣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即使将儒家称为德教,也还是排在“道教”之后。太后作为一个老子的粉丝,怎么会去称儒家为王道,黄老为霸道呢?显然不可能。儒家在太后的眼里就是“霸道”。而2000年来,儒者们就是这样缺乏逻辑地引用太后言,自我标榜。
明白了“死不服”另有所指之后,我们可以去考察“不服”“无服”的广义。顾如在回应文中是这样考察的。是否符合前面提及的取证规则,还请翟先生明断。
『那么刘子所说的“无服”是什么意思呢?首先要看刘子自己的书,特别是上下文。在《刘子·九流》中,另外有且只有另一个“服”。是儒家的“厚葬文服”。那么“无服”就与“文服”相对。而刘子的“文服”,有两意:⑴儒服;⑵儒生专“文”。
这两意实际相通。墨子在批评儒生穿儒服时候,也说「行不在服」。盖先秦所谓“服”饰之服,也就是“服”从之服。服从哪个职业、学说、邦国,就穿那种衣服。衣服是身份、人群的标识。所以,所谓“无服”也就是没有固定的服饰,同时也是不固定遵从哪个职业、阶层、人群的习俗、规则等等。
首先,从墨者的职业看就五花八门。工匠、商人、官员、医生等等在《墨子》书中都有表现。与儒家一门心思读书做官不同。这是一种“无服”。
从墨学整体看,他不代表任何一个阶层、职业。而是要兼爱、兼取自所有人,为所有人设想,为社会建立底线。当然墨家也有所谓“农家”分支,只是分支性质。所以从墨学整体看,也是一种“无服”。
更具体一点,墨家认为人在天帝面前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主张、每个人群的习俗、内部规则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是谁非问题。即所谓「为是为是之台彼也,弗为也」。他遵从他的“故”,我遵从我的“故”。这种情形,争论无益。这种情形,大家应该「类以行人」,各自不要干涉对方。「百姓为人」,人们互相干涉,恰恰是社会失序沸乱的源头。与儒家的大一统主张相反。这也是一种“无服”。
当然,墨家又主张天志、兼爱、尚同。也就是说,无原则的分离也不正确。部分道家就是这种主张。他们提出的辩题是“离坚白”。而墨家提出的是“盈坚白”。概社会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庞大拥挤到,不可能不互相接触的程度。道家继承自先圣王的小国寡民已经失去了土壤。必须在保持小国寡民理念(实际是分治)的基础上,为人与人、人群与人群划定行为底线(或者说边界)。这些内容在《经上》篇进行了详细讨论。整个原理就是,要将人们「间」隔开来,同时又要保障人们能够「有闻」,从而使人们能够交相为利。
墨家理解法律,一方面是法律术语通约性质,守法是守信性质;另一方面是《经上》所言「止,因以别道」。法律的作用就是把人们分隔开来,使之不能互相干涉、相害。这种主张换句话说也就是:各自“服”各自的。然而贤者、天子则需要更高要求。他们必须能够「一同」某乡乃至天下之义。也就是说,天子要“服”天下人的共义。《经上》篇在讲述君道时,就有「服」这个字条。儒家学者都觉得不可思议,想各种办法去修改该字条原文。注意,贤者之“服”,是“服”从于各个人群,再加之全天下的共义。这里面就有墨家的最核心精神之一。除了天志、“墨者之法”外,我没有什么需要固守的。天志、墨者之法,实际是社会底线性质。比如兼爱,任何社会离开兼爱必然是互相隔阂的社会。「一同天下之义」则是天下人的共义,一同某人群之义是该人群的共义。而墨家的贤者,将「以乡治其乡」,入某乡就遵守和执行该乡的习俗、规则等。也就是说:入楚则楚、入齐则齐、入赵则赵、入秦则秦。这又是一种更为具体的“无服”。
这种“无服”的优先序后于天志、墨者之法、天下共义。比如巨子腹朜在秦国用“墨者之法”抗拒秦国法律的君王法外特权,就是典型案例。
总结来说,墨者应该有天志、有墨者之法、有天下共义,再次基础上实现“无服”——入某则同于某。这是墨家最核心的精神之一。是兼爱与尚同(即分治)主张的必然结果。我们看到儒服这个词,看不到墨服这个词。墨子说:天子要能「万万民之身,然后己身」。也就是说,要能化身为万民。而不是儒家主张的推己及人,或者圣人为天下人立法。道教葛洪记载,墨子善能变化,一忽儿孺子,一忽儿老妪等等。实际就是说墨子善能「杂于庸民」,知各个人群之义,善能融入该人群。如此而已……』
这种对墨学的阐发,建立在长期研读墨学著作的基础上,建立在不可能被其他原文反驳的原文举证基础上。并非“迂曲荒谬”啊。至于“非斗”、“不怒”,翟先生自己也从《墨子》书中找到了相关依据。就不用顾如多说了。反正并非先生所言,在《墨子》书中没有直接依据。关于“非斗”是否“非攻”,翟先生自己比较一下两说。实际只是同一逻辑在不同范畴之运用,将两者合并,又怎么不可以了呢。
结语:翟玉忠先生之失
这里先声明一点,说“翟玉忠先生之失”并非针对一人。而是由于顾如青少年时不读书,不懂婉转表达。所学基本源于论坛的反复论战,语气也是如此。本文针对整个华夏道术学统的研究者们。
从“无服”这个案例看。翟玉忠先生之失,主要表现在从未涉足墨学,而匆忙谈论。再往内层看去,却是由于历代儒者对华夏传统的毁灭所致。顾如相信翟玉忠先生事前并不是一点功课都没有做过。但翟玉忠先生显然误信了儒者之言。连《墨子》书的版本都没有考察过 [3] ,更没有考察儒者所说与《墨子》书、与先秦其他记载的差异。从而导致浮光范影,再次重复了一遍儒者们毁华夏学统之言。如此而已。翟玉忠先生的研究,顾如曾经关注过一段时间。像先秦名辩学内容。翟玉忠先生也一样没有能够自行考察先秦“大”“小”之概念。直接取信钱穆,得出刚好相反之结论。还存在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自然而然赞赏儒家一些主张的问题。比如“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说符合人类自大心理,也颇能博得好感。儒家天人合一说,不过是为王公大人们的卡里斯马造说而已。使王公大人们能够得以代言上天,愚弄百姓。墨家就认为上天不可能被人类理解。先生居然没有能够察觉,也是一个遗憾。
所有这些都表现了国学研究者们的通病。也就是内儒外×,以儒家思想核心理解、改造各家学说(包括西学)。从而反反复复得出外貌不同的儒家学说。所谓新文化运动,整个路向也是如此。最后回归了儒家原教旨。翟玉忠先生的新法家,⑴如果不能认真区分华夏道术学统和儒家学统。继续将道法家(黄老)与儒法家(魏秦法家)混为一谈 [4] ,同样会得出一个语言特色不同的儒家。不会有其他结果。⑵继而恐怕还需要发现道法家的源头,恰恰墨大于道。而墨家恰恰是道家的主要分支。如此才会有一个与儒家思想不同的新法家。而不是另一个儒家。⑶更进一步,则需要考察《尚书》等共同经典,发现道术学统的正统性质和沿革。如此才能真正贯通“道法家”之学。然后结合一点儒法家的技术手段,形成真正的新法家。表达期望而已。其实从《墨经》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墨名家惠施与道名家进行的那些辩题。如“鸡三足”之类,是一个完整的辩论认识论过程。而非其他。这些都有待我们去揭开。需要揭掉的东西,就是历代儒者对华夏学术、经典的泥封。
想孔子一个没跟从过老师的人,怎么可能读懂那些先古的典籍呢?一点可能都没有。一想通这一点,我们就自然开始考察儒者之说。然后自然一点点发现儒者之缪。历代儒者对华夏学术、经典的泥封就会被一点点地揭去了。当然,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最好各自从一家出发,做为根基。最终我们就会合流在一起,重新发现华夏道术学统。
注释:
[1] 此处省略后儒加入的一段:又好学而博,不异,不与先王同,毁古之礼乐。黄帝有《咸池》,尧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汤有《大濩》,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未败墨子道。虽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乐而非乐,是果类乎?——之所以可以断定此段是后儒所加。原因之一恰恰是《刘子》所抄袭《庄子》并没有这一段。而且这一段内容,全部不是庄子的主张,而是儒家主张。比如 “古之礼乐“、”厚葬“,都为庄子所不喜。
[2] 此处顾如用词难听了些。事实上那些所谓墨学者犯的错误,可笑的东西更多。称巨子是个人的名字,人们一定会笑话。可是这位儒生所说的一句”生于鲁“,就被那些所谓墨学研究者作为墨子生于鲁的铁证。
[3] 请对照阅读《正统道藏·墨子》和儒生大幅修改过的各个版本。
[4] 请参考 王葆玹 《黄老与老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