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蜀人乐水:儒家曾经是中国人的信仰吗? 
作者:[蜀人乐水]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2-15

    秦汉以后,儒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语)的政治运动中击溃了法家,取得了一统天下的霸主地位。由此,儒家“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等关于生命的一系列看法也随着官学、私学的普及逐渐在历史的风尘中被不断纯化、提炼,最终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气节而使中国人始终引以为豪,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命观,而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哲言、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言壮语以及无数前赴后继的“仁人志士”驰骋沙场的英烈和殿前冒死直谏之“忠孝”更成为这种生命观、气节观无可辩驳的铁证。

  不过我始终对此表示谨慎的认同甚或些许怀疑。因为无论从士人角度、大众角度来分析,我们更多看到的却是历史另一幅画面:从儒家士子看,虽然他们均以儒家正宗为皈依,信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的经典格言,跃跃欲试地企图“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语),但是,历史上儒者的表现却并不令人满意,一方面,由于儒家“重义轻利”的倾向,使得儒者远大的政治抱负往往仅限于空谈,造成“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颜元《存学编》卷一《学辩一》)的结局;另一方面,秦汉以后,儒者真正关心的焦点不在黎民百姓的生死问题,而在于怎样维护儒家的“道统”地位不受威胁,怎样维护儒家士子参加政权的永久正当性,如此,往往使得儒家的理想沦为一种获取利禄的手段而非“经世济民”,这种倾向往往又使儒者的生死观、气节观大打折扣。举一个例子,众所周知,清军入关,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残杀汉族百姓无数。当时,以顾炎武、黄宗羲为首的明朝士人坚决反对,可是,黄宗羲晚年为了其孙子应试的事情,曾给清朝大臣写信,称清帝为“圣主”,说“皇上仁风笃烈,救现在之兵灾,除当来之苦集。”①在此,黄宗羲对清帝的颂扬,与其说承认清朝统治对于天下百姓有利,不如说是为了自己孙子能够顺利中举而采取的一种策略更为贴切。可见,儒者真正关心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即儒者的“人情”,连黄宗羲都不免于俗,更遑论其他人,中国历史上“君子儒”少,“小人儒”多。“小人儒”者,乐生好利之谓也。

  另外一种倾向同样值得关注,大部分中国文人除了追求功名利禄之外,真正信奉的不是儒家,而是道家甚至佛家之禅宗。究其原因,固然有追求精神自由的因素,但道家、禅宗对人的生命权有充分的关照也未尝不是一个重要理由。道教大量养生之道为世人所信奉,很能说明问题。

  儒家生命观对于士人作用尚且微弱,对于大众百姓自然不言而喻。虽然儒家三纲五常的道德伦理以“忠孝”的名义通过各种启蒙读物、通俗读物的普及化而得到了民间广泛的认同,但在生命观方面却存在大大的疑问。从“宁可世上挨,不肯土里埋”、“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俚语格言,到民间风俗、宗教信仰甚至迷信所体现的追求“长寿、幸福、丰收、平安”等大众心态,无不说明 “乐生好利”在大众心目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柳宗元《捕蛇者说》中蒋氏的无奈选择固然有苛政因素,但即使没有苛政,只要捕蛇能获得比其他人更好的生活条件,仍然会有大量的人因为有利可图从事这项工作的。韩愈《圬者王承福传》中的王承福说:“乐富贵而悲贫贱,我岂异于人哉?”表示为了自己“不劳心”甚至不肯供养自己的妻儿老小。韩愈自然感慨万千:“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畜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并以此自谨自励。其实,从儒家生命价值观来理解韩愈的感慨便可以理解他对王承福的指责了,但若换一角度,可以发现,王承福的心态正好体现了法家的生命观。

  儒家生命观最大的缺陷在于,其将对个别人(尤其是当政者、士大夫)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心灵化的道德律令,天真地希望“仁义礼智”成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伦理价值。所以有学者指出: “有绝粒自杀的英雄,有饥寒不移的壮士,有投井守贞的巾帼,有将‘光荣、事业心、理想、爱情’看得(也履行得)比自己的吃饭要高得多个人品德、节操、气概、境界。但是,这远不可能有人类普遍性。将生命意义置于毁灭生命,只对数量有限的个体具有作用。” ②究其根源,就在于“将生命意义置于毁灭生命”忽视甚至漠视了人民大众“乐生好利”的心态,因为对他们来说,何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无关紧要、微不足道的东西,毕竟普通百姓遇到生死抉择时左右彷徨轰轰烈烈的机会微乎其微,他们更多的是面临怎样生存的问题,儒家生命观所侈谈的“仁义礼智”,对于他们只能意味着灾难而非青史留名。中国老百姓真的“不怕死”时只有一种可能,即:阶级仇恨与民族仇恨,因此人们可以看到历史上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和反抗蒋介石统治、日本侵越的“人民战争”。明乎此,人们或许会对先秦墨家、道家尤其是法家的生命观多一些“了解的同情”。

  问题是,儒家生命观何以成为中国人所标榜的民族气节?关键就在于统治者需要“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生命观,在此,中国历代统治者表现出了空前的忧郁不决。一方面,统治者需要人们为体现国家利益的“仁义”抛头颅、洒热血,维护并巩固其统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他们又希望老百姓“怕死”,因为他们深深了解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道理,所以他们制定了严刑酷法来约束、管制人民。所以,中国历史就带有浓厚的“外儒内法”色彩。但是,正如有学者认为的那样,“后世所继承的法家,不是一断于法(哪怕只是在理论上主张)的法家,而是视法为刑的法家”③,如果除去法家行政制度方面的贡献,这种看法是符合历史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统治者希望人们怕死,却没有给人们怕死的理由,即没有让人们“乐生好利”的“人情”得到很好的满足,只顾满足一己私利,最终丢了江山败了社稷。在这过程中,法家对于君主应该勤政、节俭、无为的忠告不但置之脑后,而且连法家生命观中的利益核心原则也在此悄然遁形,让位给了儒家“重义轻利”的生命观,法家留给统治者的似乎只剩下了“杀戮”和“残暴”。于是,中国形成了一种似乎永远走不出的“乱——治——乱”的历史“怪圈”。


相关文章:
·陆寿筠:一个爱恨三角——法家、儒家与西方自由主义
·丁四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辨与汉代儒家学术思想专制说驳论
·李竞恒:早期儒家是个能打的武力团体,并非文弱书生
·翟玉忠:法家的“去刑”与儒家的“无讼”
·翟玉忠:人类文化·中国文化·儒家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