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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农:为法家哲学正名 
作者:[李农]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2-11

    1、法≠法家,法家政治≠法家哲学,尤其 恶法≠法家哲学。我所认识的法家哲学是一个主张人性无差等,人人皆利己,因而,人人受约束的哲学思想体系。恶法的出现决不是法家哲学的罪过,因为,恶法的出现早于法家哲学的产生这一客观事实可以证明。法家哲学的产生与出现不是助长了恶法的发展,恰恰相反,法家哲学的产生与出现却为从根本上消灭与杜绝恶法创造了条件,为其准备了理论的根基。至于,中国几千年恶法不绝反长,恰恰是抛弃法家哲学运用儒家哲学的缘故,有人说什么儒表法里,实在是概念不清,思维混乱。若云“儒表而恶法里”我倒基本赞同。其实,儒与恶法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荣辱与共的鱼水关系,中国的恶法怎么能不发扬光大呢?西方的恶法之所以能被根除,他们的指导思想与法家哲学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其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制,即法制。


    2、人性≠善,人性≠恶,人性≠有善有恶,人性≠无善恶,对人性的认识是一种主观行为,换言之,人性观是一个主观性的认识。但这种认识甚至是潜意识却决定着每个人的行为以及每个人对其所处的社会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结构的期待。具体言之,如果你认为人性为善,那么对善人的行为加以限制显然就是画蛇添足了,进而,“唯仁者宜在高位”即专制独裁也是顺理成章的了。相反,如果你认为人性为恶,那么你自然会对人的行为加以限制(法家)甚至希望人们不要作为(无为——道家),而如果有人总在高位(即其行为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那么在性恶论者看来他不就是一贯作恶了吗?而有人所谓灭绝人性其实就是灭绝善良的意思,看来这位老兄是一位性善论者无疑了,但不是所有的人和哲学流派都是这样认为的,提请诸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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