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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中国的性爱共产主义 
作者:[摩罗] 来源:[共识网2014-01-20] 2014-02-10


    中国跟《人类婚姻史上的性爱共产主义》中所述的朱克奇族、第厄利族、美拉尼西亚族、古德夫族等远隔万水千山,社会形态也大不相同,但是在“性爱共产主义”上并不是完全没有相通之处。西南一些少数民族的许多风俗都是“性爱共产主义”的遗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民族学家对那些地区做过许多调查,发表过大量的研究成果。泸沽湖湖畔的摩梭族、纳西族、普米族都有程度不同的走婚遗迹。他们流行的是男性走婚方式,即男性到女方家里住宿。
 
  走婚的习俗中,一个人可以拥有一位或者几位长久的性伴侣,同时还可以拥有数字不限的临时性性伴侣。一位中国的人类学家在描述摩梭族生活的著作中说:“我结识了一个叫王万丙的,小伙子29岁,很能干,他说自己有6个长期阿注,短期阿注也不下40个。在他这个年龄,以追求阿注数目多为荣。他说:‘我们出门不方便,往往在外边找阿注,住一村找一个阿注,有些只是一两个晚上的交情’。”(见宋兆麟《走婚—女儿国亲历记》,西苑出版社2004年10月出版,86页)。
 
  这位中国的人类学家所考察的纳西族村庄俄亚大村的婚姻形态更加丰富多彩。这里的三个村庄比较稳定的婚姻模式是兄弟共妻或者姐妹共夫,也就是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长期共存。
 
  但是,在进入这种婚姻模式之前,青年男女的性爱生活非常自由也非常丰富,这种也被称为走婚的习俗是由女性到男性家同居,这与泸沽湖畔的摩梭族(纳西族的一个分支)走婚恰好出现了角色互换。相爱的男女互称安达,一个美丽、能干的女子,可能有三四十个男安达,一个英俊能干的小伙子,也有几十个女安达。(宋兆麟《俄亚大村—一块巨大的社会活化石》,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24页)
 
  作者指出:“在群婚制还比较流行的条件下,年轻人对结婚相当抵制,男子不愿结婚,女子也不愿出嫁,就是已经举行过婚礼的年轻人也还留恋安达生活,对父母包办的配偶十分反感。”(宋兆麟《俄亚大村—一块巨大的社会活化石》,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21页)
 
  更有趣味的是,这种安达走婚制度与一夫多妻制度和一妻多夫制度并不抵触。他们实际上同时存在,构成互补关系。一个人可能从小就由父母许配好了配偶,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她)的走婚生活。他们可以长久地不跟法律上的或者习俗上的配偶一起生活,而在走婚状态纵情享受各自的爱情和快乐。即使跟稳定的配偶过上了家庭生活,走婚依然是家庭夫妻生活的必要补充,甚至依然是主要的性爱所在。
 
  很多村民都说,跟配偶在一起没有感情,只有跟安达在一起才有感情。他们在家庭之外的性爱被认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里年老的女人总是热心地为自己的女儿和儿媳寻找男安达。为什么可以这样?因为儿媳的丈夫也可以在家庭之外寻找自己中意的女安达。一个人只要能够从安达那里得到感情的、性爱的满足,就可以把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让给别人,让她(他)快乐地做别人的安达。
 
  如果当年恩格斯了解了这种婚姻制度,一定会为之欢呼礼赞,说不定还会对中国刮目相看,因为这里真正出现了他所主张的女人在感情上和性爱上的平等权利。而且,这里的性爱共产主义也比较充分和完整,能够为巴霍芬和恩格斯论证古代普遍存在过群婚制提供证据。
 
  顺便说一句,中国实际上是人类学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可惜,那些闯入中国的西方人一心劫掠金银财宝,而没有心思像在澳洲和非洲那样进行认真细致的人类学考察。而中国自己的人类学家又没有兴趣走入田野,只愿意坐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皓首穷经地研究前人的文献,凡是文献上没有的他们就不想纳入视野之中。像宋兆麟这样热衷于田野调查的学者真是凤毛麟角,所以,中国的人类学资源长期以来无法转变为学术资源和思想资源。否则,我们在人类文化研究和人类学研究上,未必需要像今天这样只能引用西方人的文献资料。
 
  美国学者罗维指出,最盛行一妻多夫制的地区是南印度和中国西藏。“西藏的一妻多夫制是所谓兄弟式,兄弟数人合有一妻。有趣的是,倘若这位太太不生孩子,便另娶一位,往往就是第一位的妹妹。……形成西藏的婚制者有某种经济因子在,比如说为什么一妻多夫制限于务农的居民呢?为什么又限于兄弟式呢?……是由于要保存整个庄园世代相传而不分裂。”( 罗维《初民社会》28页,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
 
  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青年作家张宇光去藏北考察的时候,记录了那里的一妻二夫习俗。“过了几天我才知道,原来云丹的两个堂兄只娶了一位妻子。这是草原上的习俗,兄弟俩共娶一个妻子,可以避免分家造成的家庭财产及劳动力的分散,使生活过得更为富裕而轻松。云丹的堂嫂是个高大健壮的阿佳啦,已生育了两个男孩儿,云丹的堂兄们便是这两个孩子共同的父亲。”(见张宇光著《拉萨的月亮》,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出版,179页。)张宇光和罗维对于婚姻制度背后的经济背景的解释,竟然完全一致。本文反复引述的宋兆麟关于性爱共产主义的研究成果,也恰是来自西藏的边缘地区,看来这不是巧合。
 
  汉族社会也不是没有“性爱共产主义”的痕迹。《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是性社会学家方刚先生近年的著作,作者通过大量的社会学调查,记录了中国城市居民多性伙伴的许多案例。以下是其中的四例:
 
  边婕,1955年生,女,工程师,离异,性伙伴数无法计数,几年前的估算已在400以上,异性恋。
 
  江石,1975年生,男,老板,性伙伴100以上。
 
  刘强,1950年生,男,企业家,异性恋,性伙伴数接近100人,其中约三分之二是性工作者。
 
  雪儿,29岁,女,生活在北京,广告业。双性恋,性伙伴数:男20人,女15人。
 
  研究者没有注明这些人的民族身份,但是基本上可以肯定他们是汉族人。他们的性伴侣比群婚状态中的摩梭族人、纳西族人的还要多得多。
 
  另一方面。他们所拥有的众多性伙伴都不是他们的专有伙伴,那些伙伴同时还是许多其他人的性伙伴。这些人用自己的性行为创造着一种新的“性爱共产主义”,在这个性爱共产主义中,人们所拥有的暂时性的性权利虽然没有受到风俗、法律、制度的鼓励,但是一直在风俗、法律、制度的夹缝中暗中进行。
 
  我们显然没有理由对边婕他们施以牢狱刑罚,也没有理由对他们进行道德审判。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有稳定的家庭,他们构成这个社会的主流群体,是社会的支柱。有人调查称中国人平均每人有19.3个性伴侣,除下婚姻状态中的专有配偶,那多出的18.3人只是处于隐蔽的状态。即使是那些没有专偶制家庭生活的、生活状态比较特殊的人群,他们也像大多数国人一样宁静地生活着,没有人把他们看作妖魔鬼怪。
 
    在对主流婚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构成威胁的前提下,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得到了风俗的认可、法律的默许、制度的包容。罗维所说“范围广大的性爱共产主义可以和个别婚姻制并存不废”看来是世界性的规律。即使是中国这种比较道德化比较一刀切的社会,事实上也已经包容了妓女、面首、一夜情、偷情、多性伴侣、同性恋、双性恋、换偶等等多种形式的“性爱共产主义”。
 
  当一个氏族的同辈男性群体与另一个氏族的同辈女性群体共同缔结群体婚姻时,这是以制度的方式肯定和保护着“性爱共产主义”,这种“性爱共产主义”曾经是那么漫长,那么天经地义,根本不曾出现过道德的羞愧或者疑义。
 
  相比而言,专偶制婚姻的历史则十分短暂,在浩瀚的人类历史上只不过是最晚近才出现的新闻事件,人类可能还没来得及完全适应,甚至常常感觉到不是十分愿意接受。至少可以说,制度的约束力跟人们的意愿之间还没有达到完全的一致。
 
  那些临时性的或者边缘化的性爱行为,乃是在专偶制婚姻背景下人们对自己那段漫长而又业已逝去的历史的回顾和眷恋,是带着挑战禁忌的冲动对往日习性的偷吃禁果式的尝试和体验。
 
  没有哪一个时代能够仅仅依靠自己时代创造的制度和文化财富作为人类社会的全部支持体系,每个时代都必须借助以前各个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和文化财富,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支持体系。在婚姻制度和性爱方式上,也是这样。所以,我们的时代不但存在专偶制婚姻,事实上正在包容着一夜情、换偶、多边恋、同性恋、双性恋、虐恋、妓女、面首、包二奶等等非主流的性爱方式。
 
  我们面对性爱形式的文化遗存时,用不着方寸大乱,用不着失去起码的平常心和包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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