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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无人机空袭“合法”性来自美国的“家法” 
作者:[李学梅] 来源:[] 2013-03-18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李学梅)联合国一个调查小组15日说,他们经过调查,初步认定美国无人机空袭侵犯了巴基斯坦主权,并造成平民死伤。

  巴基斯坦政府日前向联合国调查组提供的数字令人惊心:美国无人机在巴境内实施的空袭致死至少400名平民。

  美国官方未对此作出回应,但中央情报局局长约翰·布伦南此前的一番表态足以代表政府立场:美国的无人机打击历来“有条不紊、深思熟虑且谨慎小心”,总之既不违法,也合乎道德。

  然而事实真是这样吗?

  美国司法部长去年曾就适用于无人机打击的情况作了限定,规定行动应符合三个前提:打击对象可能是对美国发动袭击的恐怖分子;抓捕不可行;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相关战争原则。由此可见,美国所依之“法”,既不是什么战争准则,也非国际公约,乃是山姆大叔的“家法”。

  似乎也是自觉理亏,美国一遇到无人机问题,不是装聋作哑,便是闪烁其词。中情局拒绝披露无人机行动信息,理由是会让敌人“受益”,而奥巴马嘴上承诺“对美国人民和全世界更加公开透明”,联邦政府却在阻挠国会获取机密文件。

  虽然无人机的“合法”外衣并不光鲜,也难以服众,但美国在它的庇佑下屡屡尝到甜头,乃至欲罢不能。无人机在屡屡造成平民伤亡和侵犯他国主权同时,为美国实施海外军事行动节省了大笔的运输费用,大大降低了美国军人的伤亡风险。

  2001年,五角大楼仅拥有50架无人机,而十年之后,这一数字已激增至8000架。2011年全年,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294起无人机袭击,而在2012年的前11个月,美军的无人机进攻达到447起。这一年,联合国开始记录由无人机导致的阿富汗平民伤亡。

  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曾将无人机的使用比作“无需宣战的隐蔽暴力行为”。他认为,技术的进步使得国家间的游戏规则日益失效,国际体系“岌岌可危”。如今看来,他并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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