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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法律不会为异见人士搞“私人订制” 
作者:[新法家] 来源:[环球时报2013年12月11日] 2013-12-12

    原标题:社评:法律不会为异见人士搞“私人订制”

    美国国务卿克里10日呼吁中国释放处于服刑和关押中的刘晓波、许志永等人,几个小时后即遭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拒绝。

    美国方面很清楚他们的“敦促”属于中方不可接受的内政干涉,但美方还是选择在世界人权日以及今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的当天放这个炮。作为“自由世界”的领袖,美国不表这个态、不做这个秀,大概无法向国内外交代。

    刘晓波是2009年在中国获刑的,诺委会于次年向他颁发诺贝尔和平奖,引发挪威等国同中国的外交冲突。环球舆情调查中心当时在中国七大城市所做的公众意见调查显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见对西方授予刘晓波诺贝尔奖表示反感,大多数人支持中国政府在刘前往领奖的问题上不与诺委会合作。

    许志永是北京某大学的讲师,今年7月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拘,港媒称,他近日已被正式起诉。从刘到许,西方舆论经常把他们称为“异见人士”。

    随着中国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有“异见人士”特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大多是自由的,有不少人的生活处境还很不错,可以出书、讲学等,过得不比知识界的其他人差。

    刘、许等是受到中国法律制裁的少数人。刘当时经历了严格的司法审判,要求释放他们是公然挑战中国的司法权威。中国法律不是为他们特制的,中国也不会因西方施压或说情就为他们网开一面。

    连普通中国人都能看到,异见人士中有一些最偏执的人在与中国现行法律和国家机器对抗,他们要强行改变甚至颠覆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他们不光有言,也有行。由于有西方支持,也因为中国社会总体上变得宽容,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对极端做法有恃无恐,或心怀侥幸。他们决不仅仅是“有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

    美国当然希望全球化与互联网的结合能冲垮中国的法律防线,因而他们极力将极端异见人士的行为都解释为“言论自由”的范畴。然而中国社会不是傻子,中国的法律也不是稻草人,谁犯法了谁没犯法,中国法律最清楚,也只有它的裁定和判决才是权威的。

    当然美国政府的嘴我们是管不住的,就像对中国政府怎么做美方也鞭长莫及一样。人权问题中美只能相互交流,美方如果要强加它的意见,双方就只能“对抗”了。我们不认为美方这么多年对中国一点正面的影响都没有,但我们确信,美方每次向我们施压时,它的出发点都充满了地缘政治的自私或者是短线的政治作秀。即使美方给了我们一些正面影响,也是我们在政治上坚持独立自主,顶住美方压力,自己来决定我们该如何做的结果。

    中国人这些年越来越自信了,包括在人权领域。我们既不接受西方的压力,也不因为逆反而成心朝相反的方向走。中国在坚持本国发展人权事业的活跃和系统性,这成了多年来中国人权进步的鲜明特点。西方声音近年来在中国的影响总体在萎缩。

    中国就该这样坚定地走下去。我们的社会将越来越宽容,但法律也会越来越神圣不可侵犯。有些偏激的异见人士需主动适应中国的政治法律现实,而不是让法律为他们的梦想搞“私人订制”。那样的话,他们就有可能在中国多元化的时代扮演独特的积极性角色,而不使自己成为挑战法治的破坏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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